在全球化迅速发展、以区域(城市群)为单元的竞争日益激烈。在我国经济面临转型、对外扩大开放的战略背景下,滇西地区作为我国西部极具发展特色与潜力的地区之一,同时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滇西地区的发展应站在国家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高度,从加快推进我省重要桥头堡建设的角度,明确滇西城市群在这一发展过程中的职能,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滇西区域各城市之间的协调合作,最终实现滇西城市群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提升。
为了更好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协调好区域发展的各种关系,科学合理布局生产力,促进滇西地区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及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依据、原则
第一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扩大对外开放力度,深化改革力度;整合区域资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滇西特色的发展模式,走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保护集约利用资源、能源,保护好自然、人文环境。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和审批办法
(4)《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5-2020)》
(5)《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6)《云南省社会与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7)省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滇西各州市相关政府文件
第三条 规划期限
滇西城市群规期限为2011-2030年。
其中近期为2012-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16-203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
第四条 规划范围
本次滇西城市群规划的范围本次城市群规划范围涵盖大理、德宏、保山三个州市级行政区及怒江两个县级行政区(泸水、兰坪)。国土面积合计68015 km2,共包含252个城镇单元,其中5个街道办事处、122个城镇、125个乡集镇。
本次规划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滇西城市群全域。
第二层次:包括大理都市圈、隆腾芒都市圈、沿边对外开放经济发展带等重点次区域。
第五条 规划原则
1、优先保护永续利用
保护滇西独特的自然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加强对区域性重大生态廊道、生态斑块,法定设立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区以及城市水源地的保护。加强对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有序引导开发利用。
2、统筹协调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构建合理的城乡体系结构,促进城乡产业协调发展与布局,建立城乡社会与公共服务体系。有效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合理聚集。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优先发展大城市,积极发展中等城市,努力壮大县域经济,提升边境口岸地区城镇发展水平。
3、因地制宜
根据滇西自身的地形地貌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空间开发。一切开发应在地区的环境承载力的容量之内,严禁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
4、特色发展
坚持走云南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不断深化改革,探索创新,运用市场机制,以产业新型化,特色化促进城镇化加快提高。充分挖掘滇西的自然地理特色、历史文化特色、民族文化特色,弘扬云南边疆地域文化,并引导城镇建设的特色发展。
5、集约发展
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开发水电资源,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坝区优质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的空间效率与结构效率,鼓励城镇建设利用地质条件较好的 荒山、荒坡地,少占平坝耕地。改变能源消费方式,逐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鼓励使用低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推行公共交通出行,逐步减少工业与城市的碳排放, 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保护好滇西这片人类的净土。
第三章 目标与战略
第六条 定位目标
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的先行区及国际陆路大通道门户;我国民族和谐发展示范区;以发展外向型产业、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和特色农业为主的云南省重要增长极和门户城市群。
第八条 总体发展战略
在保证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基础上,整合区域产业、人口、生态、人文资源,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极化发展大中城市,培育区域增长极。全方位拓展与东 南亚、南地区的交流合作,积极发展外向型产业,推动矿产业、能源、进出口加工贸易、制造业、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优化城乡空间结构与人居环境,重点提升快速 发展地区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增强滇西城市群整体活力、竞争力和辐射力,为滇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具有高度适应性和开放性的空间载体,支 持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