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深入推进,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现代工业与传统农业并存的二元结构,必然向城乡一元的现代化结构转变。我国农村改革历史上,从1982~1986年和2004~2008年,先后两轮出台过十个中央“一号文件”,第一轮的五个“一号文件”,我国农村构筑起以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为核心、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二轮五个“一号文件”,分别对增加农民收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基础等作出部署和安排。十七届三中全会在继续强调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提出“坚定不移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目标,由“城乡统筹”,到“城乡一体化”是一次跨越,意义非凡。进入“十二五”,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如箭在弦。从“城市”到“城乡”,一字之差却意味深长,标志我国真正跨进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时代。
诚如约翰?奈斯比特与多丽丝?奈斯比特著的《成都调查》所描述的那样,成都统筹城乡改革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层民主建设三大实践方面积极探索,促进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并且提升了他们的消费能力。成都的创新三角模式正在刺激国内需求与消费。成都的总体思路与城乡的协调发展保证了农民的利益。不断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为现代产业、高科技园和研究中心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成都已经成为西部大开发中的引擎城市、中国内陆投资环境标杆城市、新型城市化道路的重要引领城市。
笔者以为,所谓的“成都模式”最好不要称之为“模式”。“模式”是思维的固化,而成都统筹城乡的改革还在不断地探索与创新。“成都模式”应该称之为“成都实践”。事实上,成都是在践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成功实践,践行统筹城乡改革的探索实践。“成都三大实践”无疑是统筹城乡改革的“杀手锏”,也是制导成都发展大趋势的重要内生力。
“成都三大实践”之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实践”。产权是驱动经济发展的车之双轮、鸟之两翼。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结构的三要素契约、产权和国家共同决定了制度效率,三者的独立性与相关性共同演绎了提高制度效率水平的不同路径,通过干预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结构的各要素是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途径。破解城乡发展难题,城乡必须联手,用城乡一体化的新型社会结构形态,去取代城乡分离的传统社会结构形态。2008年1月,成都在全域内进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都市以“还权赋能”、“农民自主”为核心,围绕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成都在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中,让农民不失地、不失利、不失所、不失业,积极有效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坚持各类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统一,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让城乡一体化的各种要素在其中集聚与裂变,把城市化、工业化与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浑然一体,综合一地,使产业发展、农民就业。
“成都三大实践”之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成功实践”。基本公共服务是以政府为主的公共部门为人民群众提供的基本民生保障,是以全体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为目标的制度安排,包括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基本能力、基本健康需要的公共服务,主要组成部分是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基本医疗公共服务、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最低生活保障、基本住房保障等内容。在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30余年的基础上,我国已经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并以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综合实力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姿态从世界边缘地带走到了舞台核心,公平正义共享成为新时代的主流价值取向:民生诉求在发展中全面升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完善政府职能的关键内容和实现公平正义、保障国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必要举措,正在成为国家“十二五”乃至更长远时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2010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都市作为国务院2007年批准的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自2003年以来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成都从民生最迫切的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与中小学教育等几大领域“破冰”,形成了城乡群众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成都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成都人民安居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为成都成为中国乃至全球经济的领头羊、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贡献者之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拥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服务导向型政府、浓厚的企业家氛围、可靠的人才保障、良好的劳动力市场调节和放松惬意的生活方式,成都的商业环境对国内外投资的吸引力正在不断提高,成都发展的宏伟篇章已经拉开帷幕。
“成都三大实践”之三:“新型城乡社区治理机制的探索实践”。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就不可能成功。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中国正在形成与自己的历史和文化相吻合的民主制度。人民所真正关心的是社会安定、经济繁荣,这样他们才有可能实现自己的个人目标。政府的责任就是创造这样的条件,为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环境。为了完善人民在决策过程中的民主权利,成都设立了村民议事会。在这一新型由下至上的民主模式中,人们不仅参与基本村务的决策,也参与到长期发展战略的制定中。人们通过自己选举的代表参与到自己城市乃至国家的未来发展之中,这是中国由下至上民主进程中的重要一步。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等行之有效的基层民主建设制度,已在逐步从成都的农村走进城市,特别是村民议事会制度业已陆续被各区引进到居委会的日常工作中。这或许就是农村基层民主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即回过头来又能影响城市的民主,影响更高层次的民主。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实施“真民主”,成都市民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将不断提高,实现各种利益群体意见的充分表达,使成都按照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目标,实现“社会公正”的理想。
未来10年是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时期,在长江三角洲、京津塘、珠三角改革等验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探索已经展开,有的还取得重大成就。从全国范围推出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反映出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预示着城乡统筹战略的提升,暗含着工农业关系、城乡关系调整将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约翰?奈斯比特与多丽丝?奈斯比特著的《成都调查》认为,成都改革的三角模式——产权改革、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层民主,是一项经济、社会和政治体制改革统筹战略,它们不仅有助于消除中国西部农村和城市地区长期以来的结构性矛盾,更可以成为中国改革与发展的一个典范。《中国大趋势?成都模式》对成都发展模式的经验总结,将对我国城乡统筹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衷心祝愿《成都调查》的出版,能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统筹城乡改革的大趋势,了解成都改革与发展的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