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征地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农地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城市化进程滞后,造成大量“伪城市化”农民。现在进行人口统计,居住半年以上即按城市人口统计,事实上没有享受市民待遇。因此最大问题是下定决心,将被征地农民城市化作为改革重点。(11月23日《京华时报》)
虽然目前我国城市化率已超过47%,成为30年来城市化率增速最快的国家之一,但大量“伪城市化”农民的存在,说明我们即便不高的城市化率统计数据也存在很大的水分。也就是说,很多被列入城市化统计数据的农民,事实上并没有真正享受到城市化带给自己的实惠和好处。这同样意味着,原本应当“以人为本”的城市化,在一些地方不幸成了为了城市化而城市化,其结果就是“见物不见人”。
可以说,“伪城市化”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土地国有化”,即打着“城市化”的旗号,行“圈地运动”之实。对于在城市化进程中失去土地的农民来说,回不去的乡村和融不进的城市,只会让他们极端地认为“城市,让我们的生活更糟糕”。
原本是为了让农民生活得更美好的城市化,之所以变成让他们境遇更糟糕的“伪城市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城市化只完成了一个步骤,即将农民手中的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而没有完成进城农民的市民化。亦即,原本应当用于解决进城农民市民化的土地收益,被用作城市建设资金,并没有转化为替代土地充当农民福利保障的现实制度安排。这就像中国社科院通过 《2011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发出的警示,要警惕牺牲农民利益实现城市化。
真正的城市化,不是说简单地让农民进城甚至说拥有城市户籍,而是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通过融入城市摆脱纯粹依靠土地收益的低收入状况。健康的城市化进程,应当是为城市提供源源不断的中高端技术工人,让他们成为现代意义上的产业工人以及中产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是,“伪城市化”之下,城市化进程越快,城市发展未来的隐患就越大——当越来越多的进城农民不得不生活在城市的底层,日益沉重的生活压力和无法找寻的生存保障之间的张力一旦达到断裂临界点,造成的将是严重的社会问题。
这预示着,城市化的进程必须回归到“农民平权化”的正确轨道上来。可问题的吊诡之处就在于,“平权化”的提法本身就意味着农民权利的弱势,我们怎能奢望孱弱的农民能够抵挡住轰鸣推土机所代表的强势权力?所以说,解决“伪城市化”所造成的问题,赋予农民之于土地的权利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来自顶层设计的制度安排。这样的制度安排,一方面应当能够约束住陷入逐利冲动的权力,另一方面应当释放出更多的“制度红利”。毕竟,无论是城市化的问题,还是其他的社会问题,都一再昭示我们,包括土地在内的“资源红利”行将枯竭,真正能够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持续动力来自公平正义的“制度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