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关于耕地故事。
故事有些悲伤,并不复杂。正如之前大多数土地纠纷一样,在强拆的同时伴随着维权,其背后涉嫌政府与企业相互勾结。
73岁的魏垂善老人躺在病床上,呆滞地看着天花板,欲言又止。身旁的老伴冷吉英转过身去,偷偷抹了一把眼泪,喉咙沙哑。“老头子因为保护自家的口粮地,被他们打断了四根肋骨。”
记者近日不断接到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魏家屯村民的举报:“镇政府与村委会不维护村民利益,将口粮地改作他用。”
记者前往青岛,采访多方,却未有明确结果。李哥庄镇政府方面态度反复,先是表示“耕地进行规划,已变为集体建设用地”,后又改口称“(土地)进行过拍卖,企业获得了国土证”。
最后的口粮地突遭毁坏
11月20日,记者来到胶州市李哥庄魏家屯村。
这块引起纠纷的土地位于胶州市青岛铁马机械公司以东,李王路以西。面积约为120亩土地。
在施工现场看到,十几名施工人员来回忙碌。一台大型推土机仍然在进行土地平整,另外一台打桩机正在作业中,“咚咚……”的声音让人刺耳。
“这块120亩的土地,是我们最后的口粮地。”当地村民魏均亮(化名)说道,“我们村人多地少,光是这块120亩的土地上就有180户人家在耕种,最后却也被人抢走了。”
11月1日,40余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在一辆大型推土机的跟随下,闯进了这块原本青翠的麦地,随后大举铲毁麦苗。闻讯而来的十数名村民赶来,阻止对方施工。
“我们到现场只是想阻止他们,保护自己的麦苗。”村民魏道军(化名)回忆说,“双方说了不一会,他们就野蛮地对我们动手了。”在当天的冲突中,魏监红、魏素香还有70岁的冷吉英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四五个人将魏监红团团围住,拳打脚踢。”一名在场的村民说。
冲突发生后,村民随即报警。警察来到现场后,冲突得到制止。“三名行凶者在当日被拘捕。”魏道军说,“可在第二天,三人之中有上次的人又再次出现了。”
抢占耕地的行动没有就此停止,反而在第二天变本加厉。
11月2日上午10时,约百名头戴头盔的人员来到现场。十数名村民仍然坚守在土地上,不肯离去。魏垂善老人正是在当天被打成重伤。
魏垂善当时休克了近半个小时之久,随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一天后才脱离了生命危险。根据青岛市市立医疗集团的会诊报告单显示:魏的左侧第4、5肋骨骨皮质走形欠自然,局部略扭曲;左侧第6肋骨骨质断裂,断端错位;左侧第7肋骨内缘骨皮质不连,断端分离。
那2日的“护地”行动中,受伤的不止魏垂善一人。其女婿魏见党左眼被打出血,魏监红当场被打昏迷,82岁的魏秀兰也遭到伤害。在愤慨之时,他们也感到极其无奈。“至今,也没有得到过任何一个答复,也没有道歉。医药费也一直由魏垂善的家人自己承担。”一位村民愤怒地告诉记者,“公安部门还没有结论。”
李哥庄镇三屯管区主任马培军解释说:“因为村民对当地派出所有所质疑,为了让他们宽心。我们特意将案件交由了胶州市治安大队来负责受理。”
村民在事件发生后,多次向李哥庄镇政府、胶州市公安局反映,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还没有获得明确答复。
以租代征强占土地
原本为良田的120亩耕地何以遭到如此严重的毁坏?
马培军向记者介绍:“2005年,青岛浩大海洋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与李哥庄镇政府开始接触,有意在此投资设厂。2009年下半年,双方达成了投资协议,确定了2亿元的投资规模和120亩的占地面积。”
浩大公司的母公司为青岛浩大实业有限公司,后者是一家集科、工、贸于一体的综合性法人企业,成立于1996年,其核心产业为海洋水产品加工业。“据计划,浩大公司将在此进行海洋保健食品的生产,后续还会上马LED电子项目。投产后,实现4亿元产值。”
此次招商引资之后,2010年4月10日,180户村民收到的一份来自魏家屯村委会的《麦苗确认书》显示:按照每亩1000元的标准补偿……如果同意,于2010年4月13日前到村委会去领补偿款。
这份《麦苗确认书》下发半年后的10月29日的深夜,推土机趁着村民熟睡将刚种下不满一个月的麦苗尽数毁掉。但不知何故,随后却没有进行施工。
一年之后的11月,施工方终于开始了行动,让村民陷入无奈当中。记者了解到,180户村民大多在2001年7月1日与魏家屯村委会签订了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尚有20年的合同未到期。在《土地承包合同》中,明文规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村民而言,更为重要的是本已为数不多的耕地被占之后,将直接面临失地的窘境。“这块地是上好的良田,土肥、旱涝保收。”魏道军算了笔账。一般来说,每亩可年产1000斤小麦和1200斤玉米,经济效应可达2200元左右。
“村委会突然要求收回耕地,太突然了。”一名魏姓村民忿忿然说道,“但是在此之前没有进行协商。”对村民的这一说法,魏家屯村委会主任魏克臣并不认同,“此地交由浩大公司转租50年。牵涉的180户中,有173户已经签字同意了该方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以租代征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明确规定,非本村集体人员承包土地的,承包方转租土地的,都必须经过2/3以上村民签字同意。
浩大公司转租农民土地,仅仅征得镇政府、村委会同意抑或是部分村民的允许,显然都是不可行的。“这就像是租房者要得到大部分的房东同意一样。”当地一名国土系统的工作人员如是评述。
利益驱动违规承包
在记者采访调查过程中,李哥庄镇政府的态度反复,未有确定。
11月20日,记者第一次采访李哥庄镇政府宣传部门负责人时,对方一直声称:120亩土地在2002年左右已经进行规划,变更为建设用地,但仍属“魏家屯村集体所有”。
魏克臣解释说,村委会可每年从镇政府获得1500元/亩的补偿,其中1000元直接补偿到村民,另外500元则用于村中的公共项目支出。但对于是否办理“农转用”手续,对方一直没有明确答复。
次日,其宣传部门负责人则推翻上述说法,“这块地其实经过了招拍挂,并且已经办理了国土使用证,没有任何问题”。
胶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姜鹏态度强硬,拒绝了时代周报记者的采访要求,只是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土地拍卖汇总表格,并解释说:“这块地的‘农转用’报批手续在去年已经办了,是国有土地。今年1月14日进行拍卖,已经办了证。”但是,汇总表格上写明的土地面积仅为21163.9m2(约合31.7亩),与如今的厂房实际占用面积相差近90亩。
李哥庄镇国土所负责人也十分明确地告诉记者,“这块土地被4家公司获得,但面积只有100亩。”而这与马培军所述,浩大公司一家确定120亩的占地面积的说法相左。
通过查询相关土地拍卖公告得知,2010年6月17日,一家名为青岛浩美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331万元的价格拍下李哥庄镇李王路西侧、青岛铁马机械有限公司以东的一块19657m2(约合30亩)的土地。其土地编号为胶国土告字[2010]9号公告6号地块。对于另外三宗地的招拍挂记录,记者未在公开资料中查询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前青岛市建委处级领导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评价说:“以租征地的情况在胶州,乃至整个青岛市都并不鲜见。”他告诉记者,“企业采取以承包、租赁的形式拿地,可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胶州市一块工业用地若走正常招拍挂手续,每亩价格约10万元,若只是租赁则便宜得多”。同时,因胶州每年的用地指标一直较为紧张,企业也可规避了申请用地指标限制,“可谓一举多得”。
李哥庄镇位于胶州市最东部,是为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青岛市卫星镇。镇内分布着多个工业园,去年的工业产值就达到100亿元。
记者暗访大洋工业园内的一位张姓人士。张向记者透露,2005年,他与李哥庄镇镇政府签订50年的土地使用协议,以1.2万元/亩的价格“买断”将近5亩的土地,用于建设厂房。“直到现在也没有办理‘农转用’手续,也没有获得国土证。李哥庄镇大洋工业园规划面积为5000亩,当时大部分的情况都是如此。”
若以魏家屯村为例,原有4018亩耕地,如今只有约1000亩耕地。204国道以南的土地,李哥庄镇大洋工业园仅以3000元/亩的价格获得;工业园曾无偿占用道路300亩,由于盲目乱圈乱占,导致200亩良田荒废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