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改委的调查,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两家企业涉嫌的垄断行为主要有价格歧视、未能充分实现互联互通等。事实上,宽带垄断的情形恐怕还不止这些,比如,电信运营商与房产开发商签署协议,在宽带接入上形成“最后一公里垄断”的新闻,就比比皆是而且屡禁不止。
宽带是否垄断,最有说服力的还是服务水平与价格水平。根据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的报告,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三十几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但是,平均一兆每秒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两相比较,差距有30到40倍,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价高质次”。
如果拿宽带价格跟国民收入水平相比,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我国的比例则超过10%,是发达国家的10倍以上。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发布的报告称,“如果考虑到收入差距的话,2008年韩国人均国民收入是我国的6.9倍,这意味着,我国的宽带资费水平相当于韩国的124倍。”如此高昂的宽带资费,显然不可能是充分市场竞争的结果。
经济学上有一个词叫规模效益,还有一个词叫边际成本,市场规模越大,服务成本越小,利润也就越高。截至2011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85亿,固网用户中宽带普及率已经高达98.3%。如此庞大的用户群,分别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每年提供了500亿元和300亿元的大蛋糕。可是,我们却看不到规模效益的存在,一方面资费水平居高不下,另一方面连接速度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试想一下,如果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这种怪异现状怎么可能存在?
发改委能重视电信巨头的垄断问题,并且准备开出最高数十亿元的罚单,令人鼓舞。但是,公众还是很担心,一张巨额罚单,是否足以改变电信巨头对宽带服务的垄断?如果不能,那么上网价格非但不会主动下降,甚至这张巨额罚单都有转嫁给消费者的可能。
消费者更为期待的是,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的发改委,能对被电信巨头垄断的宽带价格,进行公开透明的成本审核,继而大幅下降宽带资费标准,让消费者真正能从这次反垄断行动中受益。此外,对于中国宽带网速如此之慢,相关部门也应促使电信巨头在技术上多投资,在非技术问题上更要有强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