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昨天下午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两个报告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审议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时表示,目前的公租房建设政府包揽太多,要发展租赁市场,应调整小产权房政策及过于严厉的限购政策。
【保障房建设情况报告审议】
租赁房应以市场为主
前天,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时表示,“十二五”时期的保障性住房将重点发展公租房,特别是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较大幅度提高公租房的建设比重。
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分组审议时表示,近年来,政府在保障性住房问题上思路逐渐清晰,这值得肯定,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规划中的公租房建设,政府包揽还是太多。”她解释说,“现在的住房保障制度从原来的货币化道路又回归实物分配,有点走回头路。主要是这次提出把公租房作为保障房建设重点,我认为这是一种倒退。”
对于租赁房问题,吴晓灵主张应以市场为主。她认为,国家现在提供公租房解决“夹心层”的问题是可以的,但不能作为最主要的方式。
小产权房政策应明确
吴晓灵主张,要发展租赁房市场,当前有两个政策应该做出调整。首先需要调整的是小产权房政策。吴晓灵说,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很多城市周边农民盖的房子就是他们租房的来源。农民用宅基地盖房后进行出租、出售,其相对低廉的价格对于平抑房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对小产权房,国家一直不给明确的定论。我认为这个问题的本质是不尊重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宅基地上建设和开发商品房和租赁住房的政策应进行研究。”吴晓灵说。
投资性购房不应抑制
此外,吴晓灵认为,过于严厉的限购政策影响形成更多的市场化出租房屋,也应进行调整。她表示,调控房价应抑制对房屋的过度投机,而不是抑制老百姓的投资性购房。“没有多余的投资房,租赁房市场就全由政府背起来,这是不可能的。”
吴晓灵说,可以用增值收益税收递减的方式限制过度地炒作房屋。比如第一年卖房子可以征50%到70%的增值收益税,然后逐渐递减,每增加一年就少一些税收,让他们长期持有房屋用来出租。此外,应用征收房产税的方式,在扣除一定的住房面积之后,对存量房进行征税,这样就可以加大对持有人的现金流的压力,可以鼓励一些人用投资房来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