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部长姜伟新,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他表示,中国今年计划开建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预计将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报告指出,目前保障房建设存在选址离城区较远、部分质量不过关、退出机制不完善三大问题。(10月26日《京华时报》)
上半年有数据显示:5月初,全国大部分省份保障性住房开工率在20%以上,只有部分进展较快的省份达到30%以上。而到了下半年,保障房建设速度一路飙升,到9月份开工率超过98%,15省(区、市)开工套数超过全年目标任务数。很显然,今年完成1000万套保障房开工任务毫无悬念。
但问题是,这种做法,不良后果已经显现。比如,存在“滥竽充数”、选址不合理、质量不过关等问题。尽管不少人很讨厌这种突击做法,但我以为,在保障房建设多年欠账的情况下,如果在各个环节监管到位的话,不妨突击一回。
其实,保障房建设突击开工的不良后果,随着时间推移还会不断暴露。比如,现在只是发现房屋墙面裂缝等小问题,不排除以后出现质量缺损的更大事故。再如,由于目前只抓开工率,不排除某些项目竣工遥遥无期,甚至变成“半拉子”工程。又如,现在看上去保障房供应量不少,不排除最后很多保障房变成“权力房”。
目前很多地方,保障房在地方债台高筑的背景下简单追求速度和规模。这一方面给保障房安全埋下了隐患。另一方面,会不会出现因缺钱而停工的类似悲剧,也让人忧虑。例如,有媒体7月份披露,身披“保障房第一股”光环的中天城投,旗下保障房项目就因为资金紧张而停工。如果地方政府继续负债累累,同样也会“无米下锅”。
既然在1000万套保障房硬任务压力下,保障房建设“突击开工”无法避免,那么,土地、质量、金融、规划等监管环节就不能落伍,需要跟上保障房开工的步伐。也就是说,在保障民生的特殊情况下,不怕保障房突击开工,就怕监管跟不上。
除了监管,立法层面也不能落伍。首先是住宅保障法要加快立法步子,尽快出台;其次,土地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房地产相关法律,需要早日修订和完善;再者,公共租赁性住房的管理办法也要尽快制定。毫无疑问,这三方面的立法是保障房建设、分配、后续管理的制度保障。然而,截至目前,公众还没有看到清晰明确的立法、修法计划。
我以为,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向人大报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同时,人大也要组织力量到各地检查保障房各项工作,看看实际情况与所报告的情况有无出入。更重要的是,人大理应带着立法的目的走访民间进行调研。只有制度建设走在前面,监管部门伴随左右,保障房“突击开工”才不会变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