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
中广网北京10月25日消息(记者冯悦 马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今天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9月底,我国今年计划开工建设的1000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已开工98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98%。现在看,可以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详细】
保障房建设问题:资金和征地拆迁压力大
谈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姜伟新表示,保障房建设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压力比较大。
姜伟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截至9月底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开工986万套,11月底前可全部开工。他说,今年建设任务比去年有较大增加,一些地方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困难,中西部地区资金压力更大一些;有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拉长了建设周期。
他表示,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
姜伟新说,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有待提高。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分配和运营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出现了骗租、骗购的情况。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群众意见很大。
他表示,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同时,也有前后政策如何更好衔接的问题。比如经济适用住房,早期的供应范围比较宽,套型面积标准、上市交易规则等与后来调整的政策不完全一致,也造成了一些社会误解。【详细】
保障房建设筹资:多种手段确保资金投入
报告显示,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需投入资金1.3万多亿元。其中,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投资4000多亿元,这类保障性住房主要由社会投资,通过销售实现资金平衡;各类棚户区改造投资5000亿元,这部分投资由政府补助一部分,主要通过企业筹一点、住户拿一点等办法解决;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4000多亿元,这类保障性住房主要由各级政府、用工企业、社会机构投资等解决。各类保障性住房投入资金在建设和运营期内暂不到位的,在符合风险防范要求的前提下,利用银行信贷等金融手段解决。
今年中央财政分批下达了1522亿元补助资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制定了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的措施,督促各地切实落实配套建设资金,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各省(区、市)也加大了投入力度。通过增加省级财政补助、安排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提高土地出让收益提取比例、从当年超收收入安排、组建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等方式增加投入。不少城市在商品住房建设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配建商业设施,以平衡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