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000亩山林,出让50年,出让金额仅为4万元,平均每亩山林每年不足0.2元,这样的好事不是“天方夜谭”,而是在素有“三湘林业第一县”的湖南省绥宁县真实存在。
近5000亩山林为何如此廉价?绥宁县林业局、法制办、山纠办联合调查组对此回应称:流转此山场的初衷是为了修好公路,但在实际工作中,程序过于简单。
林场出让存诸多疑点
近日,记者接到绥宁县芭叶江林场法定代表人唐鲸璜投诉,称绥宁县金屋塘镇人民政府将大面积山林以超低的价格卖给他人。“近5000亩山林,出让50年,出让金额仅为4万元”。
“山林的出让没有经过评估、也没有进行招投标,仅仅是镇政府和他人私下协议议定了4万元的价格,这样超低的出让价格造成了千万元国有资产流失。”唐鲸璜说。
为了核实唐鲸璜的说法,记者近日赶赴绥宁县进行调查采访。
绥宁县林业局林权办主任胡卫红告诉记者,这块近5000亩的山林中,林地归属于县财政局,林木归属于县林业局。金屋塘镇人民政府只是受县财政局的委托代管此山林。后来,金屋塘镇人民政府以4万元的价格将这块山林卖出。
“给买这块山林的人办林权证确实有瑕疵,但这是县领导表态同意的,所以就给办证了。”胡卫红说。
在记者的要求下,绥宁县林业局林权办向记者提供了新办林权证的档案资料。记者看到,虽然办证资料中有许多领导的签字,但档案中表格的填写时间有多处涂改。当记者问及为什么会有多处涂改时,林业局林权办没有给出解释。
作为代管单位的金屋塘镇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对外出让山林?在县委宣传部的联系下,金屋塘镇党委书记唐则俭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山是镇政府卖掉的,当时我没上任,我查了一下镇政府的记录,金屋塘镇人民政府卖山的会议记录很简单,时间是2006年6月。”唐则俭说。
记者查阅到一份关于这块5000亩林地的《关于出让巴叶江乡有林的合同书》,合同书显示,这份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在“2005年元月5日”。也就是说,这份合同签订在前,而镇政府开会研究卖山在后。
那么,这块被金屋塘镇人民政府出让的山林到底值多少钱?
绥宁县山纠办副主任刘时堂告诉记者,近5000亩山林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原始次森林、一部分是人工林,还有一部分是楠竹林。
“近5000亩,4万元卖掉50年,平均每亩林地每年才不到2角钱,匪夷所思。”绥宁县林业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