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近日表示,土地资源配置的最终目标是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提高土地供应和调控能力。以“充分市场化”来减少“非市场”方式出让土地中的腐败行为。
此言一出,闻者无不欢欣鼓舞。土地供应双轨制弊端多多,某些掌权者往往大笔一挥就是“万亩良田”,每年都以“非市场”的方式出让着大片“肥美”的国有土地。而现在,将土地的划转纳入到整个市场体系之中,似乎可以解决遗留下来的顽疾和腐败。但这真能使“土腐”这块顽疾药到病除吗,充分市场化真就是治理土地腐败的“尚方宝剑”吗?
其实不然,以此前所见的报道,我们大抵可以有这样一个共识:并非是土地双轨制才使“土腐丛生”,而是我们不健全的监督机制和程序上的不正义在兴风作浪。可以想见,现在即使是我们将土地划拨纳入到了市场流转之中,那么在监督缺位和程序不正义的情况下,仍然有着土腐滋生的温床。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充分市场化方式来出让土地固然甚好,但各个环节又都可以“人为而治”,如果缺乏必要的制约,我们又怎能对它寄予厚望呢?
我们知道,国家划转土地通常是用两种方式,但不管是政府此前无偿划拨国有土地给使用单位,还是通过市场化手段有偿出让国有土地,最后都必须交由具体的部门和人去执行。然而可惜的是,即使先前我们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但并没有真正达到有效遏制土地腐败的目的。
在这种背景之下,即使我们现在走国有土地划拨“充分市场化”的路子,但没有了监督和程序上的正义,或将法律法规抛之脑后,那么消除“土腐”只能停留在技术和方式方法层面。对这柄“充分市场化”的“尚方宝剑”,我们也就不要寄望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