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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土地双轨制”要解决好三个问题
时间:2011-10-10 13:49:35 

       国土资源部近日透露,我国将逐步扩大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覆盖面。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表示,土地资源配置的最终目标是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提高土地供应和调控能力。

  所谓土地供应双轨制,简单说就是通过两种方式完成土地供应:一是政府无偿划拨国有土地给使用单位;一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化手段有偿出让国有土地。经过近30年的改革,目前城市国有土地基本实现了有偿、有限期、有流转的使用制度,但国有土地供应仍然保留着双轨制,土地资源配置的非市场程度依然很高。

  应当看到,通过划拨供给土地对于降低公益性项目的成本、维护公共利益,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国土部门对划拨后的土地使用情况监管不到位,导致各地擅自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案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土部门的公信力,而且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当此语境,逐步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无疑值得期待和欢迎。对此,笔者以为应当解决好三个问题。

  首先,应极力遏制“土地财政”卷土重来。曾几何时,“土地财政”因为出力少、见效快、收益大而备受一些地方政府的青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比例一度高达40%,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比例更是高达60%以上。2010年,随着“新国十条”、“限购令”等楼市调控政策的实施,各地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初步得到遏制,饱受诟病的“土地财政”虽然有所收敛,但一些地方“卖地增收”的冲动并没有偃旗息鼓。在此背景下,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犹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防止一些地方趁机掀起卖地的“新高潮”。

  其次,要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打击囤地、“炒地”等投机行为。物价飞涨、CPI居高难下,投资土地无疑是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径。据《华夏时报》2011年7月16日报道,华润置地2005年拿到距离北京CBD核心区仅4公里的的一个地块,闲置6年升值已逾4倍;2009年11月8日中国之声的报道也显示:炒地利润比盖房高三倍;地产“大佬”潘石屹更是宣称:“中国三分之一开发商只倒土地从不盖房”。因此,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务必严格执行“土地闲置两年无偿收回”的规定,同时严打开发商“假开工”等应付国土部门检查的行为,从根本上杜绝囤地、“炒地”行为。

  其三,务必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动摇。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扩大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覆盖面,并不意味着谁有钱谁就可以敞开用地。人多地少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情;“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是我国关于土地问题的基本国策。因此,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要求各级土地部门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和结构,切实降低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真正做到“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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