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真的“能减少特权用地,有利于公平竞争”么?这里要厘清两个概念:第一,特权用地是不是符合政府无偿划拨的规定范围?符合规定范围的政府无偿划拨土地是否用于规定的项目?如果二者都违反了规定,那就不是规制的问题,而是权力的恣意妄为;第二,纳入招拍挂轨道的土地交易市场,是不是真的具备了公平竞争机制?
通过招拍挂形式有偿出让获得土地的房地产市场已经摆在人们的面前,土地价格成了推高房价的主要因素。在住房问题上,民生的问题已日益突出,这就可以预见本来就日趋商业化的公益性单位,会借此作出更合理化的利益追求,或曰成本回收。而房地产市场带来的民生之痛,到现在还没有消解的有效手段。这是不得不让人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