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炫耀的是“武力”,而这个打人者在炫耀“武力”之余,还炫耀他的“权力”:自己是纪委书记。
整个事件的是非曲直还有待调查,但身为纪委书记,却动手打人,还炫耀自己的官衔以示威胁,这无论如何都与一个党政官员应有的形象不符。显然,这暴露了相关官员的“权力观”是错位的,即他没有意识到手中的权力本质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服务民众。观念错位势必带来行为错位:纪委书记手中的权力本应是用来整治不正之风、促使权力规范运行的,但在这里却反而成了权力胡作非为的恶劣示范。
令人担忧的是,当前这种“炫官”现象,似乎层出不穷。如山西永和县副县长冯双贵4名亲属夜闯民宅,大打出手,参与施暴的冯双贵次子冯源在殴打受害人过程中就不断宣称:“我爸是县长,在永和我爸就是国法……”兰州一男子率众打人袭警,还放话:“我是‘处长’,你们想干嘛?公家的事没什么处理不了的!”等等。
一再发生的“炫官”现象,说明权力观念和行为的错位,并不只是官员个人素质问题,而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背后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说到底,就是权力的结构性错位:权力赋予和运行的体制结构上存在弊端,官员自上而下任命,监督疲软乏力,导致他们都以为自己的权力只是来自上级的“恩赐”而非民众的赋予,权力一旦到手就成为个人待遇和享受的凭证而非公共服务的工具,这就势必造成权力观念和权力作为的错位。如果任由这种错位蔓延,则势必会导致官民关系的错位:官员和民众之间本应是“鱼水关系”,现实生活中却往往异化成“水火关系”,“炫官”现象时有发生,难免引发“仇官”情绪。
所以,要矫正权力观念和行为的错位,就必须改变权力体制中客观存在的结构性弊端,强化对权力的依法民主监督约束,这需要持续深入地推动相关改革。当务之急,则是对现实生活中屡有发生的“炫官”现象,应该从严查处,不论他是什么官员,任何以权谋私、仗势欺人的行为,都应该是“零容忍”,严惩不贷,才能警醒各级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