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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金融开放,化解民间借贷风险
时间:2011-10-02 11:13:32  来源:新京报  作者:马光远 

    应以解决民间借贷的风险为契机,大力推动金融业的改革和开放的步伐。

    最近,民间借贷非常红火的温州不断传出老板出逃的事件。

    针对这一现象,温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稳定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资金链断裂之后引发的金融和社会风险:如,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倾斜,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对已出现危机的企业,也要尽可能给予资金帮扶,支持重组等。

    可以说,这些措施,对于规范民间借贷,防止民间借贷引发的一系列逃债案件,为民间借贷降温,能够起到短期的作用。但从根本上而言,却无法遏制资金短缺情况下资金的疯狂和风险。在信贷紧缩的大背景下,资金需求的旺盛无法通过短期的监管措施予以解决,而中小企业的融资难,更是一个体制性的难题。

    我们注意到,在化解民间借贷的风险问题上,温州市政府在9月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政府将鼓励、规范民间金融发展,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探索组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和温州金融资产交易所,并将设立市县两级“地方金融监管中心”,规范发展民间金融,引导民间借贷行为。这个开放的姿态和努力无疑是正确的,但这种努力恐怕不是温州这个地方政府可以完成的。

    应该看到,急需资金救命的中小企业无法通过合法的主流金融体系获得资金,很多小企业就只能通过高利率等苟延残喘。这些年来,相对高速行进的中国实体经济,中国的金融,特别是银行业尽管也取得了十足的进步,但从根本上而言,并没有改变中国金融绝对短缺的状况。在金融短缺的情况下,加上信贷紧缩,稀缺的金融资源自然只会选择大企业,而中小企业就只能另辟蹊径,通过地下金融或者非法金融,满足融资需求。

    要真正化解民间借贷的风险,必须以开放的姿态,放开民间金融,打破主流金融机构的垄断。既然中国现有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实体经济的要求,那就应该大力发展金融机构,放开对中小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鼓励大量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并将民间信贷纳入主流的金融体系。而这显然不是温州一个地方可以解决的,必须有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和开放的魄力。

    我们承认,任何开放都会有监管的风险,但事实证明,没有任何风险比金融业不开放诱发的风险更大。必须痛下决心,以解决民间借贷的风险为契机,大力推动金融业的改革和开放的步伐,彻底扭转金融业在中国经济中长期处于“短板”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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