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将来会有足够的能力购置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窝。但是,一时的环境条件让他们无法实现这个梦想,使他们暂时无房可住,短则数月,多则数载。公租房的诞生,原本就是为了给他们提供一个可以临时栖居的港湾。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港湾呢?国务院首次对公租房进行了规约。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略低于市场价格;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
这样的明确界定,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谓“让我欢喜让我忧”。喜的是,尽可能照顾到较为庞大的现实需求人群,相对低廉的价格不致成为负担。把外来工纳入公租房范围,也是一大进步。而略感遗憾的是,房子面积似乎小了点儿,一些网友就对此进行了调侃。
然而,这样的界定又确是一种价值理性。在现行住房体系中,有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商品房可以解决住房的宽敞需求,当然这需要住房者担负较大的经济成本。公租房解决的只是住房的基本需求,所担负的住房成本也比较低。这也正是政府在住房方面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所在。在发展的现阶段,国家还没有足够实力通过公租房的方式一步到位满足民众的住房宽敞需求。在这种情势下,先解决基本住房需求是务实之举。
对于需求人群来说,公租房可以不大不宽敞,但一定要温暖。这个温暖就是有地儿住并保证质量,可以遮风挡雨,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报道称,40平方米的公租房是一居室,有厨房有卫生间,具备基本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公租房具备了“家”的条件,能够为需求人群带来基本的温暖。
此外,这种居住的不宽敞还能产生刺激效应,促使居住者早晚想离开公租房,想要改善住房条件,通过努力获得更舒适宽敞的住房。以避免因为太舒适宽敞而产生依赖心理,导致“只进不出”,如此公租房将成为政府所不能承受之重。
由此,公租房的流动频率,是政府可以密切关注并加以研究考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因为,如果租户动辄住上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房价太高,普通民众无力购买。公租房的流动频率,可视作观察房价高低的晴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