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纷繁杂乱的关于公平正义的舆论场中,这是一个少有的令人欣喜的信号。
所谓土地供应双轨制,简单说就是通过两种方式完成土地供应:一是政府无偿划拨国有土地给使用单位;一是通过市场化手段有偿出让国有土地,目前主要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出让土地。按照甘藏春的说法,虽然已经过近30年的改革,但目前我国土地资源配置的非市场程度依然很高。城市国有土地基本实现了有偿、有限期、有流转的使用制度,但目前国有土地供应仍然保留着双轨制。
只要是搞市场经济,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要素,它的彻底市场化就应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也有不少民众担忧,如此一来,将加剧近年来遭到口诛笔伐的“土地财政”的流弊,最终进一步推高老百姓深以为苦的房价。
这种看法,是简单地将不完善的市场滋生的恶果归咎于市场交易本身。以土地为例,国家划拨土地供给的成本比出让要低很多。理论上通过划拨来供给土地是为了满足纯粹的非营利性公共需求,它们的确不应当以追求市场利润为目标。但现实的情况是,有的政府特权部门和国有企业拿的是划拨地,却在无偿土地上大肆建设营利性或半营利性的经营场所,甚至直接将无偿划拨的土地转手倒卖。
至于困扰人们的“土地财政”问题,其关键根本并不在于把国有土地拿去卖了钱,而在于当前土地出让金在地方政府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实在高到了不合理的地步,使得它成为地方政府性命攸关的主要财源,以至于它们千方百计地设计出各种政策想要使土地的价格涨上去,最终推高了房价。因此,要解决“土地财政”问题,使房地产价格回归正常,唯一正确的办法只能是通过新一轮的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改革和调整,增加地方政府收入,逐步降低其对卖地收入的依赖。试图以反市场的行政手段来抑制甚至逆转土地要素的市场化程度,结果注定只能适得其反,并伤害到国家整体的市场化改革。
关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眼下大多数地方政府采取的办法是不经过招标,直接委托其下辖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这些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项目,近来不断被曝光的情况告诉我们,其中乱象频生。
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都应该以货币配售、配租取代实物配售、配租。这样,既不会对现有商品房市场造成冲击,对政府历来高调要求的“稳定楼市”目标的实现也有好处,也给了受资助者和房产提供者无限的自由选择的机会。也只有这样,政府才能既不干扰自发调节的市场秩序,又得以巧借市场之力解决市场自身无法解决的社会公平问题。当然,如何发放货币补贴则是一项需要精心设计的程序,不过这是另外一回事了。
即便政府必须向这些困难家庭提供实物帮助,也应当在公开的土地市场上让所有的开发商平等地竞标这一“政府采购”的机会,政府要做的,只是设定保障性住房的各种标准,然后向市场化的地产开发企业开支票而已。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我们前面已经提到的目标:花最少的钱得到最多最好的保障性住房。
我们必须始终牢记一个道理,只有充分和自由竞争的市场才能带来最高的经济效率,而不管我们所要做的事情的目的是什么。至于其他单纯依靠市场无法实现的目标,则需要相应的其他机制来共同作用。通过取消市场功能的办法,非但无助于达到某种道德上更为高尚的目的,反而还会制造出更多新的问题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