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划还提出,要坚持雨水与污水并重、管网与厂站同步;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并举、雨水利用与污水再生齐步。城市污水以集中和相对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 为辅。结合扬州市的地形特点、水文条件、水体状况、气候特征及污水处理现状,老城区暂采用截流式合流制,并与旧城及道路改造同步,实施分流制系统改造,改 造一片,分流一片,逐步提高分流制比例;其他地区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雨水分片就近排放。
根据该规划内容,到2011年底,扬州市将完 成主城区重点积水路段整治工作,基本消除社会反响大、影响面广的积淹水区。到2013年底,市区排涝设施不断完善,老城区主次干道雨污分流的排水体系基本 建立;城市新区、新园区、新建小区、新建道路提高排涝标准,确保不发生新的渍涝。到2015年,市区排涝设施基本实现全面达标,全面消除易淹易涝片区,基 本消除城市内涝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现象;河道排涝达到20年一遇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