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城市公共危机
时间:2011-09-15 13:15:49
来源:搜狐新闻
8月份以来,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8月14日,美国东北部和加拿大部分地区突然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经济损失每天多达300亿美元。时隔14天,英国东南部及伦敦部分地区突发大面积停电事故,25万人被困地铁。9月23日,瑞典和丹麦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不少人被关在电梯里。9月28日,意大利大部分地区同时停电,致使民航、铁路运输中断。
20世纪下半叶以来,公共安全领域事故频频,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日本地铁沙林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以及非典型肺炎等突发事件不仅造成人财物的巨大损失,还对社会公共安全领域构成严重威胁。为此,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完备的社会危急处理机制。从灾害立法上看,日本是全球较早制订灾害管理基本法的国家,目前拥有各类防灾减灾法律近40部;美国减灾法规比较完备,全国各类防灾法律有近百项。在我国,今年4月1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首次在公开场合提出建立应急机制,5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标志着我国已将应急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上海正在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高度重视城市灾害应急能力。在最近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陈良宇同志指出,要切实把灾害事故紧急处置体系建设摆到应有位置,建立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灾害事故紧急处置体系。制订《上海市灾害事故紧急处置总体预案》,建立城市灾害事故处置体系,对有效提高政府的反应能力、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灾害事故带来的危害和损失,确保上海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具有重大意义。
值得高兴的是,上海对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正在不断增强,2001年初市政府启动了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两年来,通过编制、试行应急预案,初步整合、建立了本市综合减灾和应急处置体系;在保证城市正常运行和经济稳定发展等方面,包括应对非典侵袭、处置地铁4号线事故、组织黄浦江清污等行动中发挥了作用。最近,市政府又对《上海市灾害事故紧急处置总体预案》进行了修改,以进一步整合相关力量和社会公共资源,建立和完善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体系。
尽管如此,上海还未经历过像“欧美大停电”那样的事故,我们还应该及时借鉴和吸取国外的经验与教训,确保万无一失。我们应该居安思危:在强化公众出行安全文化与自护能力教育和减灾培训的同时,各级管理部门是否从自身做起了?各级管理系统究竟为城市公共设施、为市民准备了哪些安全救助条件?一旦地震或特大火灾等灾难来临,密集居住的城市居民能否快速疏散安置,并保障其基本生活?我们的科技减灾和防灾预算是否到位?社会公众能否在遇到不测时有序地逃生?各个部门的救灾资源“养兵千日”能不能“用兵一时”?
安全防灾责任重于天,事故灾祸的学费是付不起的!“欧美停电事故”使我们警醒。无论从危机的综合管理还是综合立法看,有效应对国家或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安全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人类的社会发展史,充满了人类对安全的追求。杜牧有言:“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为此说:面对“欧美停电事故”,国人哀之更要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