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安全与城市综合减灾规划面临的思考
时间:2011-09-15 13:08:52
问题一:城市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观不可缺少安全因素
在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的诸多因素中强调安全减灾为先,就是要结合城市发展的新形式及新教训确立城市公共安全的特殊地位。尽管2003年的“非典”使国人上了一次生动的都市危机课,但迄今一而再的城市突发实践已使城市应付不过来。寻其原因,人们即可发现长期以来是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计划与战略中忽略了安全减灾要素所致,事实上,缺少安全减灾目标建设的城市是不可持续的。对此吴良镛院士认为:随着时代发展,建筑的基本原理有着不同的、更宽阔的、更复杂的新内容。例如:安全问题,如今不仅不能忽视建筑与城市的安全问题,而且要从规划布局上对可以预防的方面予以更根本的考虑。
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以来我国公共安全事故损失总数6500亿元人民币,其中安全生产类的事故占了2500亿元人民币,占GDP的2.5%,这意味着每年国民生产总值被公共安全事故抵消了相当的份额。从地位上开,安全减灾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一边是经济损失的增长,另一方面是社会灾变的欠稳定,它们都要求强化安全减灾的作用机制。安全减灾科学技术是危机预防和处理的学科,它不仅要保证人们的生产安全的需求,更要面向新世纪、新发展、新条件下的公共安全生活的一系列新需求,它已成为当代社会防范并化解灾变风险的唯一利益。无论是传统安全,还是非传统安全,安全减灾已属一门独立学科,它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人口、资源与能源安全、城市安全减灾、信息安全、食品及生物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交通运输与物流安全等内容,从而使安全减灾成为可持续发展国家战略中的关键一环。
问题二:城市安全要充分把握非传统安全要素
由于“非典”事件的教训,使城市从未经历过的非传统、非典型、非对称、非常规的“另类安全”问题在城市蔓延,其严重性在于人类对它规律的未知。研究表明,多数非传统安全是从传统安全演变成“新”问题的,从而使不少传统灾变,表现出新面孔及新危害。如信息网络的攻击,既损害城市公众的权益,还威胁到信息技术设施的安全运行。之所以引入非传统安全并非仅仅是为了一个新名词,而在于要倡导一个新观点、新思维、新境界,即从大安全观入手去审视城市安全,从而使国家安全与城市安全并重;社会经济安全与城市安全并重,通过“国泰”达到“民安”,即发展城市公共安全及人的生存安全之目的。“非传统安全”首先是一种“客观见诸于主观”的安全认识与观念,“安全”总是与“感知、认识、状态和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非传统安全”本质上指的是一种安全观念和现在存在的问题,它所涉及的城市领域主要有:能源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水资源安全、恐怖主义的袭击、信息系统的安全、流行疾病的安全、人口安全及城市建设的安全容量问题等。2001年面对“9.11”事件,吴良镛院士更认为,城市安全规划要如何纳入到当今复杂的巨大系统的研究十分必要。
问题三:城市的总体安全要突出综合减灾建设问题
上述强调的城市非传统安全及传统安全建设,旨在倡导城市的大安全观及综合减灾观。实践中,城市公共安全所涉及到的综合减灾因素及内容包括:(1)单一灾种引发的灾害链中的综合灾害问题;(2)不同的单一灾种诱发的同一类综合减灾问题;(3)单一灾种在救援目标及方法要求上的综合问题;(4)不同的减灾目标要施以不同的规划研究,但需要提供综合的避难空间;(5)单一灾种各项资源的整合,旨在形成管理的综合力;(6)单灾种综合,反过来会指导提升单灾种的规划水准;(7)综合减灾规划强调防灾措施的综合,虽然措施来自各单一灾种,但其措施必然体现综合性;(8)城市防灾减灾管理上的综合;(9)城市防灾备灾各技术环节、生命线系统的备灾能力的综合;(10)城市各层面人士安全文化教育的层次性及其综合考虑等。基于此可给出城市综合减灾建设的基本内涵;所谓综合减灾旨在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及方法来面对城市安全建设中的诸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视点处理好体制、机制与法制的关系;处理好同类与不同类灾种的综合;处理好各要素在城市整体层面上的综合;从而达到单一灾种、单方面管理均无法奏效的整体优化之目的及管理水平。
问题四:城市安全要先建立综合灾情观
中国从城市层面上关注灾害始于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活动。那么,什么是灾害,什么是现代城市必须关注的灾害,由于“9.11”事件、由于国内外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的频发又有了新变化和新任知。尽管,迄今没有一个国际学术机构对城市灾害准确下定义,也没有哪种灾害称作城市灾害,但城市是所有自然与人为灾害的巨大承载性,城市越现代化,其致灾易损性就越大,城市就显得异常脆弱。城市灾害几乎包含着灾害类型的全部,其灾害机理充满复杂的规律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不可持续致灾要素归纳为:地震、水灾、风灾、洪水、地质破坏为现代城市主要灾害源。现代灾害的警钟强调,现代化的城市灾害不仅指自然巨灾和人为事故外,更涉及人为因素诱发的恐怖事件及新致灾源等。那么仅以全国四大直辖市为例,上述14种灾害虽共有,但也有一些各自特点的灾害,如上海、天津都有风暴潮、台风的侵袭;重庆是地质灾害等。如近年来对北京“安全奥运”的研究,使我们建立了如下北京城市的综合灾情观:
一般将北京灾情归纳为典型的“十大”灾害源。从综合减灾出发就要研究作为每一主灾的特点及其诱发次生灾害的情况。
(1)由源发性灾种引起的有六种:地震、气象灾害(极端天气事件)、水安全(水多、水少、水脏)、火灾与爆炸、地质灾害(以山区泥石流和平原地面沉降为主)、生物灾害与疫病。
(2)在场所内爆发的灾害有四种:交通事故与灾害、生命线系统事故、城市工业化系统(包括易燃、易爆、毒品仓库)、建设项目及公共场所的事故。
考虑2008年奥运会的建设及一流奥运会召开的安全目标值,排在前五位的应特别关注灾害类型是:(1)极端气象灾害(暴雨洪涝、雷电、高温热浪、雾害);(2)生命线系统事故(断水、断电、断气等);
(3)高技术事故(含高技术犯罪及信息安全隐患);
(4)地下空间致灾隐患(地下商业设施、地下交通、地下公共场所等);
(5)恐怖与社会灾害(敌对势力的恐怖袭击、公共场所人员骚乱等)。
问题五:城市安全的常态建设比应急预案更重要
随着国务院省市应急预案编制纲要的下发,国内不少大城市已纷纷出台应急预案(北京市已于2004年11月份颁布了应急预案)。城市减灾应急预案是应对城市突发事件如自然巨变、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它应建立在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之下,其重要子系统包括:①要有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②有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③有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④有建立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⑤有建立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建立城市防灾应急预案计划的基本思想有两点:其一,必须建立城市的最大风险评价体系,这就要求把握城市所有灾害状态及其隐患程度,从而模拟出城市最大危险图景下人员伤亡及其损失度;其二,城市应急预案必须是多方案比选后的,必须是操作性强且预案本身分层、分级别管理实施的,否则将无从操作,形同虚设。
考察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的防灾减灾上的成功作法是既有强大高效的综合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同时也有长期坚持,配置合理的常态防灾基础建设,作为政府公务员法律赋予他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的职责。2004年8月末至9月的浙江台风及重庆大水灾不能说没事先启动应急预案,但由于我们常态建设的薄弱,积重难返,才导致了预案失效的灾难,这足以说明城市安全减灾管理不可单向用力,更印证了“船到江心补漏迟”的古训。
强调应急预案建设就是一旦城市发生公共危机事件,至少有了如何处置的思路及布署,从而力求使突发事故和灾害损失减到最小。实践证明,预案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预案是万万不可的。为此,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必须合理策划,做到重点突出,反映分区域内主要的事故风险,并合理地梳理各类预案的关系,切不可造成不同类型预案的交叉和矛盾,同一个单位在不同预案实施中经常会变换角色,不可能一成不变!无论是综合预案、专项预案,还是现场预案都必须作好应急功能的设置,尤其要安排好“应急功能矩形”的结构,作好预案发布令及其综合资源分析图。特别地要处理好应急预案与常态防灾减灾建设的关系,从根本上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的发布与评审,实现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