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丢下病人不能被视为正常
时间:2011-08-26 09:12:22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张贵峰 

    24日深夜,上海宝钢医院手术室突发火灾,一名正在接受截肢手术的全身麻醉病人身亡。医院宣传科负责人称,事发时手术室内至少有6名医护人员在场,发现隔壁房间起火后相继撤离;手术台上的病人则因无法逃离不幸身亡。(8月25日《新民晚报》)

    身为肩负“救死扶伤”使命的医务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竟然丢下手中的病人,且是正在做手术的全身麻醉病人不顾,集体抢先逃命而去。这无疑是对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极大讽刺。

    或许有人会说,上述“医跑跑”事件中,直接导致病人死亡的并非医生的诊治行为,而主要是意外的火灾。面对火灾,医务人员也是人,也有基于自保性命的紧急避险权利。

   对此,刑法有明确的条款,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这就是说,在履职过程中,作为依法“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医务人员其实是无权适用紧急避险条款的。更何况,根据新闻报道,6名医务人员、1名病人,且“手术室的火并不大”,救险的难度应该并不算大。

   不难想象,面对危难,如果医生也可以在病人面前紧急避险、优先自保性命,那么,我们的基本社会秩序将会面临一种怎样的颠覆和混乱——同样为了避险而自保性命,军人岂不是也可以拒绝上战场,警察也可以拒绝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消防人员可以拒绝救火,防汛人员可以拒绝防洪……

   毫无疑问,任何一个人只要选择了特定职业,就意味着他要担负起职业责任,承担职业伦理,如果做不到,就应被视为不适合从事这一职业,应该退出去。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