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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不应成为城市化的“短板”
时间:2011-08-23 09:20:44  来源:城市化网 
    处在加速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社会问题和矛盾从未像今天这样突出:收入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拉大,高房价导致民众怨声载道、治安问题、侵权事件、腐败问题、造假以及道德沦丧问题、环境恶化以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每天都充斥在各大新闻媒体的报道中。诚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在此,我们大声疾呼:社会建设不应成为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短板”!

社会建设:要“善政”更须“善治”

    社会建设创新的关键在于构建以社会公正为核心的现代社会治理模式。社会公正的本质就是让更多的人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要实现社会公正就要通过社会建设推动政府转型,实现三个转型目标。

    从“善政”到“善治”的转型。从一个好的政府转变为一种好的治理模式。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需要重新界定政府的作用和干预内容。这包括干预的范围应当缩小,从“无所不管”转向“有限领域”,从“过度干预”转向“适度干预”,从公共服务的“缺少干预”转向“加强干预”;干预手段要转变,从计划、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经济、法律手段为主,从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干预由基于“人治”转向“法治”,干预本身也要接受法律监督和法律制约;提高干预的有效性,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各类挑战;提高干预的透明度,减少干预过程中的“寻租”现象。

    从“发展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公正上。从经济层面上说,政府存在是为了纠正“市场失灵”,确保市场竞争的有效性。政府不应该直接作为微观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或者垄断特权与民争利;从政治层面上说,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府要确保为社会各阶层,包括弱势群体提供一个安全、平等和民主的制度环境;从社会层面上说,政府要从社会长远发展出发,提供稳定的就业、义务教育和社会保障,调节贫富差距,打击违法犯罪等,确保社会健康发展。

    从“大政府”到“大社会”的转型。依法限制政府权力,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实现“社会共同治理”。在政治层面上,要确保国家与社会相对应的政治地位。在政治制度的安排上,应该确保两者独立且对应的社会地位。共同治理中的另一个主体是社会,包括各种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他们既是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互相联系的桥梁,又是新的公共治理模式中的重要主体。实现政府与社会管理的分离,其根本途径就是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沟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各种关系的作用,推动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与发展。

中国当前社会建设的三大困境

    从全国各地看,各级领导干部对社会建设工作都极为重视,人民群众也得到了不少实惠。但应当承认,社会建设成效离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相当距离。现实生活中,不但出现了媒体热议、人民群众普遍反感的“就业难、就医难、上学难”等情况,而且住房、交通、物价上涨等新问题层出不穷。其原因十分复杂。笔者认为,应当认真分析当前社会建设进程中出现的普遍性困难,并着力加以解决,才能保证社会建设各项事业不断推进。

    一、普遍出现了“小马拉大车”现象。社会建设工作内容广泛、牵涉面大,但涉及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具有独立性,各自分别对当地政府或上级主管机关负责,很难形成合力。比如,对低收入群体的关心和保护,几乎纳入了各类党组织和政府工作的范畴。但对中等收入群体的研究、保护和帮助却几乎是个空白,形成了对不同群体关心爱护旱涝不均的情况。为了统筹各项社会建设事务,2007年北京市建立了社会工作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办公室,2009年上海建立了相应机构,2010年成都等地也建立了相应机构。但是,作为一个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其功能定位受到很大限制,基本是分了一部分机构的职责,难以对整个社会建设工作进行宏观统筹协调。其次,从中央到地方都以五年为期进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虽然涉及社会发展内容,但整个规划的逻辑服从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某些重要方面处于缺乏指导性文件的尴尬处境。第三,虽然正式文件将各项相关事业和工作用社会建设这个“筐”装了起来,但彼此不搭界、无关联。目前一个更为突出的现象是,管理部门为了掌握基本信息、实现“数字管理”,但各级系统多数信息不共享、内容不兼容,形成了极大的软硬件重复配置浪费和信息采集重复工作。

    二、普遍出现了“穿新鞋走老路”现象。即,虽然从概念上接受了“社会建设”这个新词,但思路上重权力扩张,轻社会发育;做法上,重管理、管控,轻服务、培育。在处理与群众关系上,重物质、福利给予,轻精神、文化培养。当前,中央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强调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各地在实践中都采取大量措施,从就业、消除贫富差距、健全公共服务、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等多个方面,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但福利水平的提高没有让群众感恩戴德,除了因为福利特征就是“给的越多越不满足”外,还应当承认,社会建设太偏重物质、福利的给予,大大忽视了民众精神层面的满足和文化气质的培养。

    三、普遍出现了“剃头挑子一头热”现象。即,社会建设似乎只是党和政府一厢情愿的事情,群众对此表现淡然,参与积极性不高,甚至“用脚投票”废了主管机关的项目。以卫生部门改革为例,管理部门费了很大力气,做了大量工作,却难以摆平医院、药厂、患者间的关系,使得卫生改革迟迟不能向前,群众意见很大。各级部门设计了花样繁多的公共服务项目,根据报道,我国目前财政的2/3用于社会建设和民生事业,但由于管理部门制度设计不合理、程序不科学、服务不到位,群众评价满意度低。

社会建设,时不我待

    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肯定不和谐,不健康。我国社会目前的状况就如此:经济建设一条腿长,社会建设一条腿短。怎么衡量社会建设现状?短到什么程度?社会秩序、社会制度、教育、卫生、文化(道德水平、价值观)、人民生活水平、幸福感、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收入水平,这些都属于社会建设的范畴。

    从国家的角度,投入到教育上的国民生产总值还没有达到国际上公认的现代化的基本标准—4%,国家财政投入到国民医疗上的经费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刚性维稳的成本竟然比社会保障的投入还要多,这就意味着,政府维护政权稳固的成本过大。贪官携款外逃所卷走的钱比工人们创造的剩余价值还要多。

    从普通公民的角度,各阶层的人幸福指数都有问题。在有些经济水平比较高的地区,社会治安状况、幸福感状况反倒越差。在任何一个地区,官民矛盾都很突出,地方政府与民争利。富士康血汗工厂的工人状况是社会建设薄弱的一种典型。低工资,准军事化管理,原子化的个人,不骂不说话的管理方式,深层内幕鲜为人知。自杀或被自杀是早晚的事情。工人缺少正当的维护自己权益的渠道,没有合法的诉求通道。工会在关键的工人维权问题上三缄其口。富士康事件应该成为政府反思社会建设瓶颈性问题的突破口。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旗帜鲜明地维护大陆员工的合法权利,使政府致力于社会建设的战略努力落实到具体的事情上,让民众看得见摸得着,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政府应该把握住机会。

    社会学家陆学艺先生对当前我国状况作了一个精辟的概括:“经济快速发展,政治基本稳定,社会矛盾突出,文化繁而不荣”。他还对经济、社会的矛盾作了具体的说明:经济结构方面,我国处于工业化中期。但是,社会结构方面,我们处于工业化的发展初期。他指出,我国很多问题的根源都在于此。

    社会矛盾如果不解决,会妨碍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也会危及社会的长治久安,更会加重民众的不满情绪。赋民以自主权,给公民以平等的参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空间和条件,抑制权利控制、渗透到社会领域、生活空间的趋势,是社会建设必须呼吁的紧迫问题。权利结构壁垒无法突破,让新的、多维的权力空间生长,也不失为一种亡羊补牢的方法。

    总之,当代中国社会面临的最大瓶颈性问题就是社会建设:社会建设,时不我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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