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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诊玻璃幕墙:设计招病业主买药?
时间:2011-08-21 21:17:09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王义欣 

    南京“天空之都”大厦玻璃幕墙高空坠落事件已成为市民的热门话题,尽管相关法规规定,外墙日常维护应由产权人负责,不少市民都表示想不通。有读者称:“玻璃幕墙的问题是当初设计留下的隐患,可是为啥要我们业主来承担后果和代价呢?”

    从上世纪起,玻璃幕墙曾给中国单调的城市景观带来了华丽的外衣,如今频发的安全事故却更让人觉得玻璃幕墙不光华而不实,还是一个“空对地”武器。据专家介绍,由于固定玻璃和窗框的硅酮结构胶的使用寿命在15年左右,“超限服役”的玻璃幕墙如今都存在脱落袭人的风险。

    建筑设计师在追求审美情趣的同时,忽视了对玻璃幕墙安全性的考虑,这存在一个历史认识和技术的局限性问题。南京“天空之都”玻璃幕墙安装公司的汤姓技术总工表示,该楼是2005年前开始建设的,大厦建设前后行业内对玻璃幕墙建设的规范有一定的差异,导致了问题出现的可能。这说明大厦本身在设计之初,就存在着一些问题,进而为后来的坠落事件埋下了隐患。因此,当玻璃幕墙发生安全事故时需由业主来承担责任,无法让人认同。

    外墙玻璃幕墙是开发商用于装饰,提升产品档次和销售价格而用的,而业主入住之后,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自身的形象。因而,玻璃幕墙的实际获益者应是开发商与业主两方。其次,建筑外墙也属于楼宇的一部分,作为业主,往往在入住之前已交纳了一笔物业费。因此,已经交纳物业费的业主,是否还要承担外墙的维护,值得商酌。再次,由于建筑外墙的维护涉及多方责任人,谁来牵头同样是难题。更重要的是,由于当初的设计招致了这个严重的“病患”,最后却要业主来“买药治病”,而且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支出,这个合理吗?

    时代在进步,老旧楼宇设计存在一定问题也许无法避免,但是因为施工方不按规范操作或监管缺失而引发安全事故,就必须追究当事者的法律责任了。如今建筑行业偷工减料的行为比比皆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建筑项目层出不穷,这些都与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有很大关系。施工方和监管方同时失责导致的安全问题,却要业主来承担,于情于理都难以成立。

    发展之路向来不缺错误和教训,城市化进程不仅是让城市穿上亮丽的外衣,辟出广阔的林荫大道,更要让人在生活上感到舒适和安全。结合前段时间的城市渍水事件,更让我们清楚的认识到,只追求外在美丽的城市,是不足以称之为现代化的。作为城市发展的参与者,在发展过程中有缺失和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愿承认和转嫁责任。因为只有勇于担当自身责任的城市参与者,才能真正体会出城市化进程的先进性。

    头顶上这一面面玻璃幕墙,让我们警惕,它们折射出城市发展中的不少问题。近些年来,我们在追求高速与华丽的同时,常常忽略了反思与担当。用发展解决问题,并不等于用发展取代问题。当我们迈着城市化脚步而向前奋进时,也需时不时停下看一看,还有哪些地方做的不足,还有那些地方需要改进,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多从公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当我们将高速、华丽和勇于担当一并融合进发展思路时,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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