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铬渣污染事件凸显监管失职
时间:2011-08-19 18:55: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怀岩 姜琳 

  新华网昆明8月19日电(记者李怀岩、姜琳)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近日公布调查结果,认定云南曲靖“非法倾倒铬渣”是一起影响人畜饮水安全的严重事件。这与当地环保部门负责人所谓“一些细微的地方做得差一点”之类的说法形成强烈对比。

  铬渣富含对人体危害最大的8种化学物质之一六价铬,毒性超强,且水溶性好,一旦受雨水冲刷,污水流淌至河中,必然严重污染水体。在我国,含铬废物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就是这样的剧毒工业废料,如果从1989年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化工厂开始生产算起,已在南盘江边堆放了22年。其间,当地居民不断反映水源污染、牛羊死亡、生活困难、癌症高发等,并因此频频上访。如此突出的问题,化工厂只是给予部分经济补偿,铬渣照旧堆放。面对上访群众,当地环保部门领导甚至劝说“赔了钱了,就不要追究了”。至今在陆良化工厂区不远处,仍堆放着超过14万吨的铬渣,与南盘江仅隔一层砖头垒成的矮墙。

  作为一种危险废物,国家对铬渣的堆放、挖掘、运输和贮存等都有严格规定,包括铬渣堆放场所应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应避开居民聚居点、水源保护区等。而这样的规定,在曲靖成了一纸空文。当地环保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竟表示,只是“一些细微的地方做得差一点”,并咬定“水质定期抽检”“六价铬未超标”。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的调查结论,与当地群众的切身感受相互印证,证明陆良化工非法堆放的铬渣已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当地环保部门负责人的敷衍塞责,令人怀疑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的诚意。

  陆良化工是亚洲规模居前的维生素K3和铬盐生产企业,对地方GDP的贡献可想而知。近年来大量环境污染事件表明,在发展生产与保护环境相冲突时,一些地方往往选择前者。陆良化工非法堆放铬渣22年,严重危害群众生产生活,当地环保部门负责人竟然认为只是“一些细微的地方做得差一点”。这些现象不难使人想到,在当地一些干部心里,环境安全、群众生命健康就得给GDP让路。

  发展经济,最终是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最重要的是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像陆良化工这样的大型企业,固然对推动一方发展作用巨大,但绝不能因此纵容企业忽视环境保护,更不能以损害群众生命健康为代价。政府职能部门肩负着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责,如果对眼皮底下的污染环境事件敷衍塞责就是失职。从这个意义上讲,云南曲靖“非法倾倒铬渣”事件仅追究两名承运司机的责任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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