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确定60个城市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通知要求,各城市要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因地制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重点建设规模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规范回收站点和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的绿色分拣中心、交易中心,并将塑料废弃物、废旧纺织品规范收集设施作为回收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有条件的城市还应建设一批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和回收设施。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提质改造和环境监管,推动行业集聚化发展,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拆解产物流向监管,改善行业“散乱污”状况。
各城市抓紧在省级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要点》,编制实施方案并以城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同时按程序抄报有关部门。各城市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并推动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等限制性政策,确保建设取得实效,并及时梳理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宣传报道材料。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予以协调和解决,并组织好本省信息上报工作。
各城市发展改革委要将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及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按要求每季度更新项目进展,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数据进行日常核查,进一步提高项目信息质量。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做好本省相关重点项目的入库审核确认,认真审核把关,确保项目信息及时准确,并定期跟踪调度,深入一线了解项目进展,对进度滞后项目加强督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跟进项目信息和建设实施情况,督促指导地方解决有关问题。
附件: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
地区 重点城市
北京市 北京市
天津市 天津市
河北省 石家庄市、唐山市、保定市
山西省 太原市、临汾市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辽宁省 沈阳市、大连市
吉林省 长春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上海市 上海市
江苏省 南京市、无锡市、扬州市
浙江省 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
安徽省 合肥市、芜湖市
福建省 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
江西省 南昌市、吉安市
山东省 青岛市、枣庄市、临沂市
河南省 郑州市、平顶山市、三门峡市
湖北省 武汉市、宜昌市、荆门市
湖南省 长沙市、湘潭市、衡阳市
广东省 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梧州市
海南省 三亚市
重庆市 重庆市
四川省 成都市、德阳市、内江市
贵州省 贵阳市、毕节市
云南省 昆明市、曲靖市
西藏自治区 拉萨市
陕西省 西安市、榆林市
甘肃省 兰州市
青海省 西宁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八师石河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