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了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结果,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7月15日,广东省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施工段发生透水事故,导致14名施工人员被困。在经过一周的救援后,确认全部被困人员遇难。
调查报告显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隧道下穿吉大水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因工程措施不当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涌入左线隧道致作业人员溺亡。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了有关企业和珠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中铁二局三公司施工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力、中铁二局存在转包行为、珠海工程勘察院勘察报告未真实准确反映地质情况、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等。
公安机关依法对12名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中铁二局三公司副总经理梁杰、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经理刘广、珠海兴地公司董事长卢艾勇等。
纪检监察机关对事故属地党委政府、有关监管单位公职人员和国企人员共27人予以追责问责,包括对珠海市副市长张宜生给予政务警告处分、珠海市副市长胡新天给予诫勉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