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程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自2018年1月2日起实施。
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
2021年2月25日,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
202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提出重点工作。
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2021年5月18日,司法部印发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方案》。
乡村振兴五大目标内容
乡村振兴五大目标内容是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间表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实现路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怎么走?会议提出了七条“之路”:
——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
——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
——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
——必须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
——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
——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管理机构
2021年2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正式挂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此前已经摘下。
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于1986年5月16日,当时称为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12月28日改用现名。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既是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一个标志,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奔向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防止返贫是当前国家乡村振兴局重要工作。
实施乡村振兴的意义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的特征很大程度上表现在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相关链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