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本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从今年3月开始,为配合人大常委会做好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情况专项监督,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对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旨在推动政府进一步改善工作,完善制度,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和市民居住条件的持续改善。
公共租赁房争取年底供应
近些年来,上海基本形成了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其实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上海就大力开展旧区改造工作,将其作为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重要途径。2000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实施廉租住房制度,采取实物配租和租金配租的方式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2009年起,开展了经济适用房的试点工作,将保障范围从低收入家庭扩大至中低收入家庭。2010年出台了公共租赁房制度,将非户籍人口也纳入了保障范围。
截至目前,本市累计廉租房受益家庭已超过7.5万户。从2009年下半年起,本市又先后两次调整准入标准,扩大了经济适用房的受益面。同时,明确了公共租赁房的保障对象、准入标准和租金水平,争取今年年内开展申请,年底供应入住。
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年终考核
记者了解到,“十二五”期间,上海将通过新建、改建、配建、收储、转化等多种渠道,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约100万套,占新建住房总面积的50%和总套数的60%左右。其中,今年将新开工和筹措1500万平方米,总体供应1150万平方米,廉租房新增受益家庭不少于1.4万户;经济适用房建设供应500万平方米,约8万套;公共租赁房供应50万平方米,约1万套;动迁安置房供应600万平方米,约7.5万套,以有效保证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力度。
据介绍,为了确保保障性住房任务的落实,上海市、区(县)政府还签订了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以区为主”的建设机制和区(县)政府在建设过程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区(县)政府的年终考核。
加紧建设和完善配套设施
调研报告中也体现了上海保障性住房推进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在调研中发现,一些新建大型居住社区的配套设施尚未同步,比如某小区2009年4月开始居民入住,但至今公交、菜场、医院、超市、银行等配套仍没跟上,附近的轨交7号线也迟迟未投入使用,从居住小区到最近的公交站点步行需30分钟。由于交通、就医、购物不便等原因,住房空置或出租给外来人员现象较为普遍。
同时,保障性小区人口单一化致使大型居住区社会管理难度加大:一是管理模式不相适应,如浦江镇的大型居住社区完全建成后预计需要设立近百个居委会,远远超过一个中心城区的规模;二是管理力量严重不足,如顾村镇总面积41.66平方公里,目前常住人口25万,尚不包括将因保障性住房建成后迁入的人口,但公安配备仅110人,城管执法人员19人,大量管理工作只能依靠120人的协管队伍;三是物业管理亟待改进,现在甚至有保障性小区出现举行物业招投标时没有一家企业参与投标的现象。
为此,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建议,要加紧建设和完善已建成小区的共建配套和道路设施,同步规划和建设新建小区的公建配套。其中,对入住人口不多的新建小区,在过渡期可以多开设小型菜场、超市、商业门店,配置银行、邮政网点等,满足居民“开门七件事”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