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圆明园是留在中国人心中抹不去的伤痛
日前,国家文物局网站上公开了对全国人大代表阎建国关于“重建圆明园,加强国家爱国主义文化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答复称,圆明园遗址不仅是清代皇家园林的重要代表,更是近代中国被侵略、被殖民的历史见证,遗址以断壁残垣告诫后人勿忘国耻、警钟长鸣。重建圆明园缺乏必要的考古及历史文献依据,且将改变圆明园遗址被列强破坏的历史现状,应慎重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时间再度引爆网络,人们通过社交媒体,继续着关于圆明园的探讨,狂刷热搜。
核心意思整理下来有三类:
一曰留着吧,时刻牢记落后就要挨打、砸、抢、烧。
二曰如今科技进步了,搞一个全息体验馆也是不错的主意。
三曰害怕跟滕王阁的电梯一样,不伦不类。
“关于‘重建圆明园’早在20多年前就有争议,我反对重建圆明园的一些观点也被媒体所关注,并整理成《关于重建圆明园的意见》一文发表在《建筑学报》上,可以发给你们。”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原院长秦佑国教授在电话中回复道。我们在征得秦佑国教授的同意后,特将《关于重建圆明园的意见》一文及后记、又记等内容转发如下,以期达到如秦佑国教授文中所述“凭一个有文化修养的人的‘直觉’就可作出判断。”之效果!
关于重建圆明园的意见
秦佑国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建筑学报》1999年第3期
首先声明我不是研究圆明园的专家,只是在今年6月圆明园学会、中国文物学会在清华大学召开的关于重建圆明园的讨论会上,作为东道主单位的成员参加会议时,发表了不同的意见。一些新闻单位把我不同意重建圆明园的观点刊登和广播出来,使我卷入了这场重建圆明园的争论。我认为不能在圆明园遗址上重建圆明园的理由有7条:
第一、圆明园遗址记录着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更记录着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的罪行和末代封建王朝满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圆明园被英法联军焚烧这件事,在中国近代史上的地位和重要性,要超过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个圆明园。如果圆明园没有被外国侵略者焚烧,而是另一个什么园或什么宫殿被烧,在书写中国近代史时,圆明园至多作为清代的建筑和文化中的一个皇家园林被提到一下,而不会具有像现在这样的历史地位。其实今天关于是否重建圆明园的争论,也恰恰反映了这一点,同意重建和不同意重建的双方看重的都是“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这一点,都是要让圆明园来反映历史,争论的是“保护遗址”来反映,还是“重建”来反映。
第二、圆明园遗址是文物,但其文物价值主要不在于是历史上一代名园的遗址,而是记录英法联军罪行的被焚毁的圆明园的遗址。文物不能破坏。如果在遗址上重建圆明园,就必然破坏遗址。原有建筑物上部焚毁了,遗址就是原有建筑的基础。在上面重建,必然破坏原有基础而且新盖的建筑物也掩盖了遗址。
第三、当今世界上对文物建筑的保护,主张保持原物的现状,(但不是保持现场现有的状况,对掩盖和可能损害原物的现场要清理和整治),而不是重修、重建、当然还需要做继续保存下去的维护和修理工作。文物建筑的文化历史价值,不仅仅在于它当初是什么样子,也包括它经历的历史沧桑,不仅仅是起点,还包括过程。埃及金字塔、希腊帕第农神庙、罗马大斗兽场都没有重修,恢复原来的样子,狮身人面像的鼻了被入侵者的大炮轰去了一块,也没有去补。
埃及狮身人面像
第四、从美学价值来讲,尤其是经历了这么重大历史变故的遗址,给人一种苍凉,悲怆之感,一种肃默的凭吊感,一种沉重的历史感,这也是一种美学的意境和价值。面对残柱断壁,令人浮想连翩。遗址留下了很大的让人想象的空间。美学上讲,留下空间让人想象比一览无遗的“直白”要好。巴黎卢浮宫的维纳斯雕像,手臂断失了,许多人想给她“重建”,但都不能使人满意,是这个雕像就没有手臂吗?当然有,如果当初挖出来时就有手臂,是不是就不美了呢?也不是。但实际上挖出来时就断了臂,现在陈列在那里,给参观的人留下了想象的空间。为什么读三国、水浒的小说会有很大的艺术感受,而看改编的电影电视总感到不满意,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原因之一是读小说有很大的想象空间,而真的让你看到实物的形象,感觉反而差了。圆明园遗址也是这样,要是真的重建起来,今天的(而不是一百多年前的)人们看了之后,也许会感到:“噢!圆明园也就是这个样子,和颐和园也差不多。”何况现在的古建水平也许还达不到颐和园那么高的水准。
第五、重建圆明园,还有一个和颐和园的关系问题。圆明园就在颐和园旁边,颐和园是真文物,已列为联合国人类文化遗产,重建的圆明园只能是一个“假古董”,两个放在一起,是“以假乱真”呢?还是“重复建设”呢?当初的圆明园比颐和园大多了,即使把圆明园全部重建了,恢复了“昔日的辉煌”,但今天重建的圆明园和颐和园这个“真古董”相比,其文化历史价值肯定差远了,当然在1000年后,也许会被相提并论,因为到那时,两者前后只相差100多年,对于1000年后的人来说,都可以是文物了。但今天不行,200、300年后也不行。
世界文化遗产——颐和园
第六、现在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水平、社会的文化和道德水准、古建的施工水平和材料等都不具备把圆明园重建得有“康乾时代的建筑水平”,(罗哲文等专家要求),也不具备把其管理好的水平,现在圆明园公园的状况就是一面镜子,什么“图腾公园”、“游乐场”全进来了。在远瀛观残柱前有一个黄色铁皮屋顶的售货厅,旁边还有两个检票亭,大煞风景,破坏气氛。(一天我在议论不该在这儿建售货亭,一个管理人员恰好听到,立刻说:“我这里一天卖货的钱比东门卖的门票钱还多。”)现在又放了一个纪念香港回归的大鼎,尺度太大,放的也不是地方。
第七、重建圆明园很可能演变成商业操作。当年呼吁抢救圆明园,苦于没有钱,今天要重建圆明园,“钱不成问题,海内外许多人想出钱”为什么现在重建圆明园就有人出钱,甚至人有要“承包”呢?因为这些人看到了重建圆明园的商业利益,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回报的,我决不怀疑重建圆明园可以赚钱,甚至可以成倍地赚钱,但若是有赚钱的动机,恐怕“重建”就不会是“恢复康乾时代的建筑水准”,而变成九十年代的“人造景点”。深圳的人造景点、建起一个“锦绣中华”,赚够了钱,参观的人少了,就再建一个“民俗村”,后来又建“世界公园”。人造景点若干年后没有效益了,可以拆了,改了,圆明园能这样干吗?不是“钱不成问题”吗?那就请作为公益和慈善行为,无偿捐赠来抢救保护圆明园遗址吧!
我不同意重建圆明园,并不是维持现状(现在圆明园的状况)而是把圆明园建成一个遗址公园。
首先遵照江泽民同志的讲话去做,“围起来,把里面的住户迁出去,管理好”。听说海淀区和圆明园管理处在北京市政府支持下,已经开始清理圆明园中的住户和外来人口,对圆明园环境进行整治。
然后整理和恢复圆明园的山形水系,调理现有的绿化,将那些和圆明园原有风格和布局不相配的杂树进行更换。更重要的工作是清理圆明园的建筑遗址,在清理中要特别注意尽量不要扰动、搬移,只求“显露”。很好地规划和设计园中的道路和必要的配套设施,这也要求进行学术上的研究和专业性的设计。
总之,是把圆明园建成一个遗址公园,而不是在原址上重建圆明园,何况先建遗址公园,并不妨碍将来也许可能重建,留下了可以进一步论证的时间和空间。将来有一天大家达成共识,有了充分的理由,需要重建圆明园,可以在遗址公园上建嘛。如果现在在论证不充分,意见分歧很大的情况下,匆匆忙忙地重建,遗址一旦破坏,就无可挽回了。
后记:
就在本文写就的当天,有位青年作家采访我,告诉我一个消息:现在有人发起向英、法两国政府索赔,要求赔偿英法联军焚烧圆明园的损失,用赔偿的钱重建圆明园,并要求归还被掠夺去的文物,他问我的看法,我当即表示,从民族感情和爱国主义出发,我举双手赞成。如果索赔成功,这又是一个可以载入史册的重大历史事件,即使索赔不成功,若此事件演变成声势浩大的民众运动或演变成中国与英、法两国政府之间关于历史责任的追诉,也会成为重大的历史事件,这时索赔这件事的历史重要性又远大于圆明园本身。历史需要的是用重建的圆明园作为载体来记载中国成功地向英法两国索赔的历史事件。但我不是政治家,也不是国际关系研究者,对国际关系如何处理,对国家间的历史责任如何追诉,不能发表意见。
又记:
我不同意重建圆明园的意见,还被瞭望周刊刊载,被北京电台、纽约时报、CNN、加拿大国家电视台等媒体报道。
从那以来,每隔几年,总有“重建圆明园”的意见见诸媒体报道。2012年,在清华建筑学院召开“数字圆明园”学术讨论会,我应邀参加听会。上午有一位院士发言,提出要重建圆明园,我即举手要求发言,说我不同意重建圆明园。中间茶歇时间,我回办公室打印了我1999年在建筑学报发表的这篇文章,并复印了10份,在会场散发。中午休息,我又做了一个4页的ppt,在下午开会时,我又要求发言,放了这4张片子:
放完片子,我说:“以上4个案例有重建的,有不重建的,有按原样重建的,有不按原样新建的,无需详述理由和理论,凭一个有文化修养的人的“直觉”就可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