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9日发布公告,我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10月11日至10月31日期间进行摸底工作,11月1日至12月10日进入普查的正式登记阶段,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
公告明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普查对象为,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据悉,此次普查将采用入户登记或由住户自主填报两种形式进行,这也是首次采用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的方式。目前已开发了自主填报程序,普查对象可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可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账号,根据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如未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公告称,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入户登记时应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工作证件。公民有义务配合人口普查,如实提供普查所需资料。同时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