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2月09日
星期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财政部再查地方债 首次摸底PPP项目等支出规模
时间:2016-10-18 09:40:21  来源:中国证券网 

    近日,财政部部署摸底2014年以来全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债务余额情况。这次统计摸底不仅涉及存量债务,还首次涉及政府投融资现状,及未来财政支出责任状况。

    据21世纪经济报道10月18日报道,从掌握的文件资料来看,存量债务摸底覆盖银行贷款、债券类融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供应商应付款等多个融资渠道,其中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余额需要单独填报。

    而各地财政支出责任情况,诸如政府投资基金、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等,需要填报财政分年度履行支出责任的款项,覆盖的年度从2015年开始,一直到后续“2020年及以后”。

    财政部财科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表示,债务指的是存量债务,“支出责任”是承诺未来的支出,未必形成债务。摸底支出责任,是看后续年度里,有多少承诺要支付的款项,可以判断财政支出的“刚性”度。

    实际上,地方政府实际举债规模,远比正规发债规模大得多。2014年展开的地方债的清理甄别,不少地方上报的债务额度相比2013年全面的地方债摸底数额有大幅增长。

    财政部表示,这次摸底明确是为深入了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0.02%]务等情况,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此次填报不改变政府债务口径,与以后年度债务限额分配、存量政府债务置换没有任何关系,主要为中央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有地方财政系统人士表示,这是财政部统一部署的债务摸底行动。

    从获得的江苏、安徽等地通知来看,财政部要求各省10月24日之前上报数据,不少省份特别下发“加急”通知,要求于20日之前将数据报到省财政厅。

    填报的对象为,符合融资平台定义的国有企业等单位。所谓融资平台,根据通知定义为,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区别于以往的债务摸底统计,除了对存量债务的统计,即从2014年到2016年8月底的债务余额之外,所有涉及政府支出责任的举债融资行为都要填报数据,包括签协议,分年度财政拨款、出具承诺函、担保函等还款保证事项等。

    比如当前热推的PPP模式,不少地方更加注重PPP模式的融资功能,外界有担心可能加重政府债务负担。

    有地方财政人士也提出担忧,PPP项目周期十几、二十年,很多仅靠项目本身收入难以覆盖,需要财政提供补贴,这些支出纳入中长期预算,未来很多年财政要持续履行支出责任,但是PPP项目财政支出并没有纳入债务统计口径,PPP模式的融资怎么就不是地方债了呢?

    赵全厚指出,支出责任是财政对未来的支出,并不是债务。比如财政承诺两年后支付100万,两年后财政若没能支付,形成拖欠,变成了债务;但两年后,财政若如约支付,就不会形成债务。对财政支出责任进行统计,是统计后续财政支出中有多少既定的支出,即支出刚性度;若前期安排支出较多,后续可能会调整支出责任,压缩部分支出,来支付承诺的支出。

    根据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举债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且纳入限额管理。

    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每年需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2015年地方新增债券规模为6000亿元,2016年提高到1.18万亿,是清清楚楚明面上的账。

    但地方政府债务远非这些。有地方城投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此次摸底有些担忧,城投公司履行政府投融资职能是一种现实需要,城投职能应该规范化,展开这样的债务摸底,让人有点担忧。

    之所以有这样的担忧,在于2014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43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表示,融资平台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地方政府后续举债,要么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要么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

    43号文之后,融资平台“替”政府融资举债职能萎缩了一段时间后,又逐渐恢复。

    据wind资讯中债标准统计口径,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份这三个月城投债缩量发行明显,从2014年11月份1300亿元规模,逐渐减少到后续780、680、258亿元规模。但今年截止到9月底,城投债累计发行1.94万亿元,相较去年同期增加约8000亿元。

    有券商固收分析师表示,43号文之后的“新城投债”发债时都会标明偿债主体为城投公司,政府没有偿还义务,但城投债的偿债资金来源很多是政府资金。

    现代集团董事长丁伯康表示,政府主导投资的一些项目,如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地铁等准公共服务项目,由于价格改革不到位,不适合全面推向市场,由政府融资平台履行相应建设、投融资主体职责,其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城投公司替政府投融资的职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应该加以规范。

    据了解,随着43号文及相关文件出台,城投公司举债融资模式从原来以银行贷款为主,更多转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PPP项目等领域;而有些地方政府还有借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去银行举借债务。

    而这次债务摸底,基本将融资平台融资渠道覆盖完全。除了名义上称为“融资平台”的公司之外,还涉及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地方债券发行规模有限,地方政府融资需求较大,地方各种变相举债融资的渠道仍然较多,地方债真实数额仍是笔“糊涂账”,要摸清地方存量债务恐怕只能三令五申、一轮一轮地展开此类债务摸底行动。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