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史上最大规模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会否成为重回单位福利房的老路?原本提供给困难职工的保障房会不会落入企业高管的口袋?广州企业自建保障房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此,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昨透露,所有企业自建的保障房的房源都要面向住房困难家庭,由政府部门统一审核把关,不会成为单位福利房,另外年内还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
企业建保障房是否开了“历史倒车”
分房不会出现以权谋私、分配不均
单位自建房的争议由来已久。2007年,广州市政府透露准备允许部分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房销售给自己的职工,便引来专家炮轰,称这是变相福利分房,开了“历史倒车”。
近期,一些违规案例的曝光更是把单位自建保障房推上了风口浪尖。专家指出,大规模推进的保障房建设,由于分配机制的缺失,不仅形成浪费,甚至有可能重新成为权力寻租和利益争夺的领域。北大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认为,单位自建的保障房应该由政府部门统一分配、管理,避免出现分配不均或贪污腐败的情况。他强调,目前保障房违规成本太低,应该提高现有的违规成本,效仿香港、新加坡“违规占用保障房要坐牢”的做法。
对此,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广州所有单位自建的保障房都是纳入全市的保障房建设计划,与政府建设的保障房一样,其户型设计、分配对象等都要经过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的审核、公示,所有保障房房源都要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不会成为单位福利房,也不会出现以权谋私、分配不均的情况。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很多企业有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的职工,企业也愿意将历史用地拿出来建保障房,这是企业在住房方面弥补遗留欠债。
据介绍,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成的保障房,将首先满足企业内部符合条件的员工申请,而多余的房源也不会随便乱分配。市住房保障办表示,多余的保障房不一定由政府回购,可以让企业面向社会接受公开申请,市住房保障办将安排申请市民到这些保障房现场看房选房,政府部门关键是要把好“标准关和审核关”。
什么样的企业可自建保障房
提出申请、经过审批、纳入年度保障计划后才可建房
从8家自建房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看,广州地铁公司、广州建筑集团、广州市政公司等均属于效益不错、不愁“吃穿”的单位。而对于老百姓较为陌生的穗和公司、东建公司、安厦公司,资料显示,这三家公司都跟房地产开发业务有一定关联,比如广州市东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全资国有企业,是广州较早介入房地产开发行业的企业,曾开发了广雅新村、东晓新村等住宅小区。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目前关于企业自建房在法律和政策上并没有过多的规定。
对此,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不是哪些单位想自建保障房就可以去建,企事业单位需要先向住房保障办提出申请,经过审批,纳入年度保障房建设计划,才可以动工建设。自建保障房的单位还需要具备一定资质,如具有房地产开发经验、资质或者引入其他具备资质的房地产建设单位。
他透露,“企事业单位有资金可以出资金,有地出地”。这也意味着,在8个企事业单位试水自建保障房后,未来将有更多企业加入这一行列。
对此,广东省房地产协会理事赵卓文分析指出,有历史用地的单位大多是有强大政府背景的单位,“本来这种单位的福利和保障就比较好了,不应把保障房这种公共资源面向特定群体”。据了解,这8家单位自建保障房总量达到1.3万套,几乎相当于广州一年商品房供应量的15%。
企业建经适房会否变相套利
对经济适用房的比例已加以限制
在今年广州的企业、单位自建的上万套保障房中,有廉租房4410套,经济适用房3160套,公共租赁房5825套。
廉租房和公租房属于不带产权的保障房,拥有一定的退出机制,而经济适用房一旦卖给申请人,今后上市转让将面临巨大的差价收益。《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规定,购得经济适用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房,但应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按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80%计算),政府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今年3月,广州市物价局一纸价格批复,让“广州车辆段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曝光于世人面前,根据物价局的批复,该经适房基准价为5225.86元/平方米,相比之下,周边新开盘的一手房价格高达3.5万元/平方米。有市民惊叹:“这个价钱买套这样的楼,等于一家人可以少奋斗50年。”
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表示,这些企业自建的经济适用房更要引起重视,一旦监管不到位就可能产生腐败或者不公平。
暨南大学教授胡刚说,企业自建的经适房要在转让出售时做严格规定,甚至规定只能出租不能出售,或者是规定卖房时要补多少的差价。对此,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企业自建的保障房以公共租赁房为主,对经济适用房的比例已经加以限制,会“控制得很紧”。
企业建房的资金从何而来
资金大多来自企业自筹
“企业、事业单位建房的钱从何处来,自身盈利还是公家的?”这样的质疑声音不绝于耳。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去年发布《白云区同德围田心村地段田心村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公告显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的自筹,投资总额高达24840万元,工程费用限额8832万元。而广州地铁去年发布的《广州市同德围保障性住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也是企业自筹资金,投资总额高达121302万元,工程费用限额64080万元。
对于保障房项目配套的商业开发,《广州市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已经明确: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给予政策优惠,允许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经营性配套设施,由政府回购的保障性住房部分,成本核算后允许项目业主获取合理的开发利润。
彭澎表示,大型企业确实存在着不少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如果能够通过自建保障房的方式解决,其实是一件好事,关键还在于最后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