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淹城 暴露城市化的“浮浅”
时间:2011-06-27 10:00:22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刘洪波
城市建设确有“重地上,轻地下”的情况,不要说像武汉、杭州这样的省会城市,就是所谓的“一线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仍然只是“一年一遇”。
可能90后没有喝过真正的牛奶。
资深乳业专家、西南民族大学教授魏荣禄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乳业标准的降低是因为受到企业左右。
暴雨侵袭,城市受淹的新闻,近期不少见。由此引出很多评论,指向对城市建设“重地上,轻地下”的批评。
照片、视频、媒体报道、微博播报,传递着武汉暴雨淹城的信息,紧接着杭州西湖变海又带给人新的刺激,更惊人一幕出现在北京,故宫成湖,街道成河,路壁飞瀑,汽车没顶,地铁关闭,机场停航……还有更多的中小城市受淹,甚至连挤上报纸版面的机会都没有。
城市建设确有“重地上,轻地下”的情况,这是不言而喻的,简直可以说是中国的规律。不要说像武汉、杭州这样的省会城市。就是所谓的“一线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仍然只是“一年一遇”。
北京,举办过奥运会的城市,中国首都,城市建设应该有更好条件和更高标准,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工程师介绍,北京市市政雨水管网按照1年到3年一遇的标准建设。举办过世博会的上海,其雨水排水系统也是基本达到“一年一遇”。另一座“一线城市”,举办过亚运会的城市广州,去年5月一场暴雨致全城近于瘫痪,官方称中心城区排水系统83%属于“一年一遇”。
也有好一些的。例如青岛的旧城,排水系统经常为人称道,据称是德国人所建。例如赣州,据报千年古老排水系统仍可保无涝。去年《中国新闻周刊》曾经有文,透露北京天安门广场先后于1958年和1977年敷设共有1500多米的地下沟。本次北京受淹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工师说,“只有天安门广场和奥林匹克公共区达到5年一遇的标准”。又据报道,在上海,少数重点地区的排水标准为“3至5年一遇”。
这就是说,中国的城市,还没有一座城市能够整体上把排水系统建设到“一年一遇”以上。我们知道,城市建设是有标准的。那么所有城市都未建设“一年一遇”以上的排水系统,应该是城市建设的标准产生了问题。
新华社报道在批评许多城市“重地上轻地下”时,援引专家观点,指责“城市太大,机能运转不灵”,而有的城市还在进行更大的规划。我想,如果排水系统确实是一个问题,那么这跟城市是大还是小没有关系,城市大了,暴雨会淹水;城市小了,暴雨仍然要淹水,因为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标准就是“一年一遇”,那么暴雨下到一年一遇以上,淹水就是必然,大城小城都一样。
近些年,几乎每年都有暴雨淹城的报道。今年这一段,淹水情况十分集中。但去年、前年、前几年,广州、北京、济南等城市也发生过暴雨导致交通瘫痪,其中济南发生了多人死亡,北京直到今年仍有人因暴雨淹水而失踪。
尽管如此,我不能肯定,排水系统的问题,“重地上光鲜,轻地下建设”是否可作为全部的原因。我想,排水系统不只是与地上迅猛扩张的辉煌构建相比起来显得不足,就算同样涉及水患预防,它也比防洪设施要脆弱得多。例如,地上防洪设施,很多重要城市可达“百年一遇”,而地下排水系统,全国各城市基本就是“一年一遇”。
如果说“重地上,轻地下”是一个问题,那么排水系统出现的问题,就难以单纯归结为城市政府不重视地下管网建设。“一年一遇”的国家标准,应当承担相当大的责任,至少这样的标准没有充分认识到渍水的多发性,对渍水现象给予了较高的宽容度。这里面可能有一种认识在指导,就是认为排水不畅产生的危害,不像地上出现问题(比如洪灾)那么大。实际情况,可能确实如此,洪水破城与暴雨倾城,造成的损失未必相同,然而,“百年一遇”与“一年一遇”,差距也实在太大了一些。
我读过一点防洪史,知道唐代无论西安还是洛阳,都因排水不畅而易致内涝,比起汉代长安的排水设计要差很多。现代城市建设,当然无不考虑排水安全问题,客观地说,所谓“逢雨必涝、逢雨必瘫”也是言过其实。但是,暴雨之下没有一座重要城市可以保证排水顺畅,已经越来越成为突出问题。
近几天,有越来越多的人传说“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据说这是法国作家雨果的名言。雨果是否确有此说,或者城市的良心是否可以由下水道来代表,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暴雨下到哪里,哪里就会交通瘫痪,水淹全城,确实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到了不安。
中国美术学院副院长 上海世博会城市生命馆设计师宋建明曾经介绍,应当建设地下城市管道综合廊道,也就是“共同沟”来根本解决地下管网问题。共同沟这个专属的隧道空间可以集市政、电力、通讯、燃气、给排水等各种管线于一体,它于1833年在巴黎出现,现已被世界主要城市广泛采用。
不过,我看到日本自1958年开始建设共同沟,“目前,日本全国共同沟总长约为526公里”,不免有些疑惑。日本全国有多少座城市,也仅有526公里地下共同沟,可见地下沟建设之困难,就算中国仿效巴黎去建共同沟,需要多少投入和时间才能根除淹水问题?
时事评论员 刘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