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不适宜重新出台购房入户政策 □与北京、上海、广州户籍迁入政策相比,深圳户籍迁入政策是积极和宽松的 □入户困难人员约占深圳非户籍人口总量71%,其受教育程度均为初中或初中以下 本报讯(记者/叶明华)“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者能否直接转为户籍居民?”上海已提前拿出了肯定的答案,同样因实施居住证制度而备受关注的深圳有何举动呢?昨日,深圳发改局在回复市政协委员杨一平等15名政协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试行居住证符合条件直接转户籍政策的提案”时提到,“深圳居住证制度与上海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并明确指出;购房入户“不利我市人口结构优化目标的实现,易产生就业和社会问题。” 须密切关注人口总量膨胀势头 近年来,尽管入户深圳的门槛一降再降,但对于不少在深圳奔波多年的“外地人”而言,深圳户口仍是一个难圆的梦。记者从深圳市统计局获悉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末,深圳全市常住人口为876.83万人,其中户籍人口仅有228.07万人,占26.0%,如果再算上648.76万的非户籍人口,这个比例将会更低。“入深户条件限制能否继续放宽?”“深圳作为特区能否在户籍制度改革上率先做出表率?”这已成为不少劳务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的共同呼声。 “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特大型人口城市的户籍迁入政策以及广东省最近出台的农民工入户政策相比,我市目前的户籍迁入政策是积极和宽松的。”深圳发改局在昨日的回复中提到,深圳近年来在技能入户、增加入户指标、扩大入户政策覆盖面、放宽入户年龄限制等领域推出了不少新举措,使得“户籍人口增速大幅提高,素质结构优化效果明显”。 但是,“一个城市的户籍迁入政策与城市发展的目标定位、公共产品的提供能力、资源的承载力以及需要获取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密不可分的。”深圳市发改局指出,深圳必须在保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解决人口发展问题,必须用科学、理性的态度把握好城市人口发展的“度”,进而实现城市发展与人口发展的平衡与和谐。 相关答复指出,深圳地少人多、人口密度高,自然资源要素和人口要素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具有显著的特殊性,此外,由于目前正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人口结构也因此随之具有显著的过渡性和不确定性,因此,须密切关注人口总量的膨胀势头。 “实施以技术技能迁户为主的户籍迁入政策在目前的条件下是保持深圳这座年轻的移民城市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深圳的人口政策应以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作为基本原则。”深圳市发改局说,在现有的非户籍人口中,不符合深圳户籍迁入条件的入户困难人员约占深圳非户籍人口总量的71%,其受教育程度均为初中或初中以下,缺乏职业技能,且流动性较大。 深圳居住证制度不能上海类比 户籍悬而未决,不少人只能退而求其次。从2008年8月1日起,深圳全面启动居住证办理工作,截至今年1月,全市已受理办证申请超过700万份。年初深圳“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杨一平等15名政协委员联名提出了“关于试行居住证符合条件直接转户籍政策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提出了“持有居住证达5年且符合一定条件者直接转为深圳户籍”的建议。 杨一平等人的提案刚提交不久,上海即发布了居住证转户口的实施细则——《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提出持有当地居住证满7年者,可以转入上海户籍。相关的规定随即引起了深圳人的热议,不少网友和群众纷纷建议,深圳应效仿上海,为居住证持有者可以转为深圳户籍划定一个时间表。 不过,深圳市发改局昨日在回复中就明确提到,“深圳的居住证制度与上海市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不能以此类比。 推行购房入户存在三大难题 今年以来,天津、重庆、杭州、武汉和成都等城市都重新出台了购房入户政策,但北京、上海和广州均明确表示近期不会考虑出台购房入户政策,对此,深圳应该如何呢?对于政协委员们在提案中提出:给予“在深圳购房并实际居住五年以上,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诚信记录的外来投资者”直接办理入户的建议,发改局经过调研发现,“当前不适宜重新出台购房入户政策”。 据了解,深圳在城市发展历史上曾实施过两次购房入户政策。第一次是1983年的特区内侨汇购房入户,共卖出3000套商品住宅,但遗留的入户问题直至1994年仍未解决好;第二次是自1995年10月起开始在宝安、龙岗两区实施的购房入户政策,由于存在政策漏洞多、入户人口受教育程度过低和后续管理难三大问题,在2003年4月30日被市政府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宝安区龙岗区购房入户问题的通知》(深府〔2003〕74号)紧急叫停。此后,深圳市发改局联合国土房产和公安部门历时4年才基本解决好特区外购房入户的各种历史遗留问题。 深圳市发改局在调研中发现,不少部门对重新出台购房入户政策仍持谨慎的保留态度,其主要原因主要有4个:一是深圳人口总量大,土地资源稀缺,缺乏购房入户所必需付出的宝贵土地资源;二是购房入户政策难以适应深圳产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不利深圳人口结构优化目标的实现,易产生就业和社会问题,形成历史包袱;三是“购房”与“入户”行为属性不同,前者是市场行为,后者是政府的行政行为,政府在出台将两者结合起来的政策时难以就市场交易风险进行判断。一旦市场出现风险,所有的问题都会归咎到政策上。“购房入户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难度很大,这也是深圳历史上曾经实施过的购房入户政策之所以产生种种遗留问题的根源。”发改局在答复中提到,其四就是购房入户主体是一个专项,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城市现有居民福利在边际效应上的递减,同时由于在产业政策上的厚此薄彼,政策公平性的问题也较多。 此外,对于提案中提到“应优先考虑急需的公共交通、医疗教育、保安、城管协管、律师、会计师、画师、商场商店、餐饮、高科技企业等深圳急缺的各项劳务工中的和专门人才入户”的建议,发改局在回复中则提到,深圳现行技术技能迁户政策已对其实现了基本覆盖,目前,只剩下“符合政策条件的公办医疗、教育机构临聘人员”由于存在编制管理等体制性障碍原因,尚未能理顺。对此,相关部门已向市政府提出通过开通技术技能迁户个人申报政策渠道的做法来解决这一问题的建议,若获准许,将能够基本实现深圳技术技能迁户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人员的全覆盖。 -焦点释疑 深圳居住证与上海有哪些不同? 深圳市发改局昨日在回复中明确提到,“深圳的居住证制度与上海市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一方面,上海市的居住证制度对于申办人员是有学历条件限制的,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方具备申请办理的资格,其政策覆盖范围有着较强的选择性,其所推行的户籍新政实际上也是一种技术技能迁户政策,并非是单纯以在城市居住时间为条件入户的政策。而深圳市的居住证制度设立的主要目的是加强非户籍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力求将全部在深非户籍人口纳入政府管理和服务的视野,因此采用的是纯粹的登记式做法,未设有任何准入方面的门槛;另一方面,在同样的技术技能迁户政策平台上面,上海市要求的时间条件为至少7年,而深圳市要求的时间条件底线为至少2年,与国内其他同级别城市相比,深圳的时间条件也是最低的。“更重要的是,对于深圳产业发展急需的非户籍技术技能型人才,即使其之前根本没有在深圳工作和生活过,按深圳现行政策也可准予入户,这一条件,比政协委员在提案中建议的5年时间要短。”深圳发改局在回应时提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