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 小平早就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小康社会的理论。随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旨在维护、保障、改善、提高人民群众的根本和长远利益。紧接着,用以人 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事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一般和普遍来说,中国城市的建设与治理,都应当注重将上述理念、思路付诸实践,予以落 实。
与此同时,人们记忆犹新的是:由中国承办、以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上海世博会,展现了未来城市的创新战略。前不久,“全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公布了,媒体又有涉及建设“幸福扬州”的报 道。郑晋鸣,陆金玉.扬州 文明创建酿就“幸福成色”[M].光明日报,2010-12-07.最近,“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已被正式作为在“十 二五”期间的目标,这是更加引起广泛热议的话题。看来也很自然,小康、和谐、生活美好同幸福本来就有密切联系。以下试对幸福城市的建设与治理略抒浅见。
从“建设幸福广东”说起
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无论是抗敌卫国,还是进行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实行改革开放和平发展过程中,广东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说到底,这一切正是为了谋求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
时至今日,新中国建国已经六十多年。尤其是改 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广东的明显进步有目共睹。因而完全可以认为:提出“建设幸福广东”是时候了。这既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有了这样 一个深得人心的目标,相信必将众志成城,更能群策群力、鼓劲加油,促其实现。
其实,这仍不妨看作广东“先走一步”的继续。“和谐中国”进入“幸福中国”当然也顺理成章和为期不远。常识告诉我们:一个整体包括或多或少的组成部分,世界如此,国家如此,省区亦然。建设“幸福广东”,也要从建设“幸福城市”如“幸福广州”等基层地区开始。
对于幸福的认识和具体行动
说到幸福,在认识上,即使不是因人而异,至少 存在各种很大的差别。面对许多不同的幸福观,虽然难以强求一致,但是,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研究制订一套合理的、切实的幸福指数体系,还是必要的和可行 的。那就是有可能在达成基本共识的基本条件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同心协力,共襄其成。
必须指出,幸福的实质性内涵,体现在物质和精 神两个方面。二者互联互补、相辅相成,这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与共性的、正确的幸福观分不开的。假如停留在片面地、孤立地强调某一(即物质或精神)方面的轻微 和表面改进,便难以或不能导致真正由衷的、实实在在的幸福感。一定要避免受到讽刺、调侃的“被幸福了”的局面出现。
至于有关具体行动,指幸福城市的建设和治理需要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三方面的共同努力,并且缺一不可。前面刚说过,应该再次肯定:只有同心协力,才能共襄其成。
建设与治理幸福城市的指导思想
前面提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实际上已经接触到建设与治理幸福城市的指导思想问题。以下要着重明确的,是三大理论、思想、观点。
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小康社会理论。那是1979年末,邓小平首先提出的中国现代化建设要实现的社会目标,也是最低目标。他还提出著名的六条标准和确立“三步走”的发展战略。那是温饱的、全面进步的、共同富裕和稳定的社会。
二是2000年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那是建设小康社会新的科学指导思想。2002年,在党的十六大上,正式提出经济、民主、科教、文化、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奋斗目标。
三是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开创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崭新局面。十七大以后,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新的思路和新的举措,开辟了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新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