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五年,四川将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具体而言,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中高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
“十二五”期间,全省建设商品住房2亿平方米。商品住房中普通商品住房1.6亿平方米,占商品住房供应总量的80%,各类高端商品住房4000万平方米,占20%。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届时,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新建住宅建筑节能比率达到50%以上。
据了解,2010年,全省房地产行业交纳地方税收356.59亿元,是2005年的5.29倍。过去五年,我省通过建设保障性住房和灾后城镇住房重建,改善了120万户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地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川建房发[2011]240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房地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于2011年5月5日经厅“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一年六月九日
四川省房地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四川省房地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也是“十二五”期间指导全省房地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结合全省房地产业发展现状,提出“十二五”期间推进我省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完善体制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确保“十二五”房地产业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是四川省房地产业发展极其重要的五年。五年来,全省房地产系统认真贯彻国家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方针政策,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住房建设明显加快,市场调控体系逐步建立,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房地产业作为我省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全行业总体呈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态势。
(一)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日益凸显
1、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成为拉动全省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投资是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476.03亿元,年均增长26.48%。五年来,我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平均在18%以上,成为推动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重要力量。房地产业对全省GDP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2、房地产行业税收收入大幅增长,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十一五”期间,全省房地产行业累计交纳地方税收1052.67亿元,占全省地方税收总收入的29.29%。2010年,全省房地产行业交纳地方税收356.59亿元,是2005年的5.29倍,占全省地方税收总收入的32%,比2005年增加11.2个百分点。
3、房地产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日益明显。我省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建筑、钢材、水泥、玻璃等基础工业和装修装饰、家电、家具等消费业的发展。据统计,2010年,房屋建筑用钢量占全部用钢量的比重达48.5%,占全部水泥用量的40%,城镇家庭因改善住房增加电视机消费100万台。据世界银行研究报告,发展中国家房地产投资对相关产业带动乘数效应在2倍以上,据此测算,“十一五”期间,全省房地产开发带动各经济行业投资额增加达1.5万亿元。
4、房地产业发展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领域。房地产业发展为城市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据统计估算,“十一五”期间,全省房地产行业(包括项目策划、开发设计、市场营销、房地产经纪服务、物业管理等)新吸纳就业人员10万余人,平均每年新吸纳2万多人就业。到2010年末,全省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达到35万人。同时,由于房地产业发展带动相关劳动密集型行业发展,间接提高了这些行业吸纳劳动力就业。我省房地产业的发展,对于缓解就业压力、保障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住房建设加速推进,城镇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
1、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通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尤其是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加快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改善了120万户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2、商品房供应快速增加。“十一五”期间,全省商品房竣工面积年均保持8%的增长,累计竣工17919.15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累计竣工15190.85万平方米。
3、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稳步增长。201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约32.2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5.02平方米,已超过国家确定的目标。
4、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住宅建筑节能和环保,大力推进绿色住区建设,居住区开发设计更加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新建商品房小区已全部纳入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一大批旧住宅区经过改造,也逐步实施物业管理,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覆盖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及控股企业,并逐步向非公企业扩大。发展公积金制度,增强了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促进了住房保障工作。“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政府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亿元,减免了汶川地震灾区部分群众的公积金贷款债务,向安置购房的群众发放了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全省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占全省商业银行个人按揭贷款总额的17%。
(四)房地产企业快速发展,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1、房地产开发企业规模扩大。到2010年末,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到3976家,从业人员超过12万人,分别比2005年末增长36%和20%。其中,一级资质开发企业达39家。
2、房地产中介机构快速发展。到2010年末,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27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1249家,分别比2005年末增长125%和60%。住房置业担保、房屋置换等住房消费服务有了新的拓展。全省房地产中介服务从业人员达3万余人,其中,注册全国房地产估价师2059人,注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有1993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3274人。我省房地产市场中介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3、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较快。到2010年末,全省物业管理企业已达2288家,从业人员超过22万人。全省已有33个住宅小区(大厦)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国家示范”称号,15个设区城市的196个小区(大厦)获得省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称号。物业管理水平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4、市场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十一五”期间,全省除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外,18个设区城市及所辖县(市)都设立了集中的房地产交易场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地产交易所),西昌、康定、汶川等三州的部分县也设立了房地产交易所。
(五)强化基础建设,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加强
1、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服务职能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十一五”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房地产管理职能进行了细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监管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实行分设,分别成立住房改革与保障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房地产企业和机构的资质认证则由行政审批处具体负责。全省18个设区城市中有16个设立了房地产管理局,具体负责本地房地产行业管理,甘孜、阿坝、凉山州的房地产行业管理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2、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期间,全省房地产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2006年,省建设厅在全省大力推行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备案工作。2008年,通过建立房屋登记簿,全省三分之二的设区城市和半数以上的县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实现升级。到2010年,全省18个地级市和西昌市完成商品房网上签约工作,绝大多数扩权县(市)实现新建商品房的网上签约。除部分民族地区外,全省18个设区城市和70%以上的县建立了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极大的提高了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3、物业管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维修资金制度得到加强。到2010年末,全省实行物业管理的房屋面积达5.3亿平方米,占全省城镇房屋总面积的35%,比2005年末提高10个百分点。以住宅为重点的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基本建立。“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归集维修基金55亿元,使用7000余万元。
4、城镇房屋拆迁依法管理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我省加强了依法拆迁、有序拆迁、文明拆迁的工作力度,各级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市场主体管理、拆迁行政许可、拆迁裁决和行政强拆等行政管理行为日趋规范,形成良好工作机制,拆迁矛盾和纠纷呈现大幅下降趋势。五年间,全省危旧房改造加速发展,全省累计拆迁城镇房屋建筑面积约2904.96万平方米,共有23万户城镇居民家庭通过拆迁有效改善住房条件,有力助推全省城镇化进程。
5、白蚁防治实现全覆盖。“十一五”期间,我省完成了全省18个设区城市白蚁危害区域的省级专家认定。经批准,全省成立白蚁防治机构95个,从业人员850余人,累计预防房屋建筑面积3.5亿平方米。
6、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我省危险房屋安全鉴定事业得到发展。特别是“5.12”汶川大地震对各类房屋造成严重破坏,各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勇于担当,会同相关单位完成了全省的震后房屋安全鉴定,对灾区17.97万幢、149.3万套、1.54亿平方米倒塌和受损房屋进行了清理和安全鉴定,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作出积极贡献。
(六)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
灾后恢复重建是“十一五”中后期的重要工作,全省房地产系统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重建,扎实推进城镇住房重建工作,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原定三年完成的灾后重建目标任务。到2009年底,全面完成城镇住房修复加固。到2010年底,全省城镇住房重建完成25.57万套,占目标任务的98.7%。
(七)房地产市场监管逐步加强
1、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规范。“十一五”期间,在市场调控、物业管理、拆迁管理等方面,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出台大量规范性文件,为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2006年,《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196号)和修订后的《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5号)正式施行;同年,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正式使用;2007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07〕24号)印发;2008年,《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川府发〔2008〕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8〕37号)下发;2009年,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建发〔2009〕21号);2010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测绘局印发的《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正式施行等。“十一五”期间,全省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好制度保障,如成都市出台《物业管理条例》,资阳市出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试行)》等。
2、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十一五”期间,全省着力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加强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全省每年开展了1-2次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规范企业行为。据统计,五年间,全省共查处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商品房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房屋登记管理、物业服务纠纷、拆迁纠纷等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5000余件,涉及1000多家企业。
“十一五”期间,我省房地产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为“十二五”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全省房地产业也还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地产市场发展不稳固,抗风险能力不强,受宏观环境和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特别是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和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使我省房地产市场遭受前所未有的冲击,市场运行受到影响。二是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突出,一些城市房价波动幅度较大。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供应偏少,供需矛盾突出,引起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三是房地产市场主体发展还不成熟,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以及中介服务等环节中违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四是房地产业法制体系建设滞后,监管水平有待提高,尚不能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 “十二五”期间面临的形势
(一)扩内需战略进一步实施,宏观经济将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十二五”时期,国家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范各类潜在风险,避免经济大的起落。同时,我国将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战略,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国家提出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内需的战略重点,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逐步使我国国内市场总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房地产业既关乎宏观经济平稳发展,又与居民消费相关联,预计将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发挥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作用。
(二)着力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快发展服务业
“十二五”时期,国家将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保持投资合理增长,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有效拉动经济增长。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原则,引导投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同时,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这些举措将为我省调整房地产投资领域,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提升物业服务标准和行业发展水平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条件。
(三)国家大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按照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过重的部分城市地区要优化开发。重点开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积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化地区。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将逐渐缓解,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将得到增强,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得到快速发展。这将为我省中小城市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带来难得机遇。
(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我省将以科学规划为引领,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重点镇发展,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五年间,我省城镇化率预计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到2015年末,城镇化率力争达到48%,城镇总人口达到4000万以上。形成以成都特大中心城市为核心,20个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300个左右中小城市和重点镇为骨干,1500个左右小城镇为基础,布局合理、层级清晰、功能完善的城镇体系。根据这一目标,今后五年,我省每年将新增近135万城市人口的住房需求,再加上改善性需求,“十二五”时期,我省房地产业发展具有强大的市场需求。
三、“十二五”期间房地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全省房地产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调结构、稳增长、保民生,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和改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积极引导合理消费,坚持分类指导和区别对待,继续发挥好房地产业对拉动经济增长、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
(二)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间,全省房地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房地产投资保持平稳增长,商品房实现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推广绿色低碳住宅,逐步提高全装修住宅比例,促使住宅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条件基本协调。加强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调节,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切实规范管理,提高城乡就业职工住房融资能力和消费水平。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投机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省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使房地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进一步提高。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居民居住水平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1、房地产开发投资稳步增长。“十二五”期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完成10000亿元,年均增长10%。其中,完成住宅投资8000亿元,年均增长10%。
2、城镇住房建设步伐加快。“十二五”期间,新建商品住房250万套,新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150万套。
3、住房供应结构明显改善。到2015年,保障性住房供应比重由2010年的10%提高到20%。商品住房供应中,中小户型住房比重达到70%以上。
4、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底,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
5、住宅产业化加快发展。到2015年底,新建住宅的全装修比例达到40%以上,建筑节能比率达到50%以上。
6、物业管理覆盖面进一步拓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大厦)物业管理面达到100%,旧住宅小区(大厦)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60%以上。“十二五”期间,全省“物业管理国家示范小区(大厦)”力争达到20个,“省级优秀小区(大厦)”力争达到100个。
(四)主要任务
1、加快住房建设,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构建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中高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十二五”期间,全省建设商品房2.4亿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2亿平方米。商品住房中普通商品住房1.6亿平方米,占商品住房供应总量的80%,各类高端商品住房4000万平方米,占20%。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2、完善市场服务体系,夯实市场发展基础。进一步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加快推进房地产交易与登记大厅建设,为房地产市场提供安全,便捷的交易平台。要在实现一体化与“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错件率。健全房屋权属登记规则,加快解决影响居民房屋产权发证的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发展住房信息咨询、估价、经纪、测绘等中介服务,把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引入房地产测绘领域,使需求方有更大的选择余地;积极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完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机制,为住房消费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发挥政府信息资源对市场的导向作用,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开发、消费者理性消费。
3、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多措并举,实行日常巡检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今后五年,要通过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促使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4、贯彻调控方针政策,保持房价基本稳定。“十二五”期间,全省要认真贯彻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针政策,通过落实住房、土地、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政策,加强对住房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引导调节,保持房价基本稳定。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大政策执行力,有效担负起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的考核问责制度。
四、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的保障措施
(一)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科学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二五”时期,我省要适应居民对住房的需求,加快城市住房建设。市、县政府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居民住房状况、市场供需实际及住宅产业技术要求,组织编制城市住房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近期建设规划。为支持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居民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各地住房建设规划在明确规划期住房建设总量和布局的同时,要重点明确住房供应结构,细化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组织编制住房建设年度计划。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应明确年度住房建设的规模、布局和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年度目标,提出住房建设用地年度要求。住房建设计划应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按照住房建设规划要求,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预安排,并将确定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各地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应征求有关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各类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消费能力。积极争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的政策措施,结合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以及林区、农场(垦)、煤矿棚户区等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构建分层次、多形式、梯度化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覆盖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类住房困难群体,使150万户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十二五”期间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顺利实施。省政府将住房保障任务纳入对市(州)政府的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具体措施,健全管理机制和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切实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分配公平。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监察厅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行业竞争力
“十二五”时期,我省要重点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资产重组,逐步改变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资质等级不高,生产效率较低,竞争力不强的问题。通过整合资源要素,鼓励大型房地产企业采取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引导企业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鼓励一批有竞争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和信托基金等方式,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加快培育和壮大一批优势房地产企业和优势品牌。
“十二五”期间,要不断完善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全面提高整个行业的职业道德水平。行业协会要为企业做好服务,了解房地产企业和会员单位在改革发展、开发经营、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继续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服务、传导”的基本职能,推动解决行业发展的现实问题。同时,还要研究和把握房地产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及时发现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探索建立行业协会与监管部门、从业主体的沟通交流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区域市场协调发展
房地产市场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征。“十二五”时期,在抓好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同时,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采取措施,加强对各地在投资环境、项目储备与规划设计、项目策划与经营、交易设施及服务、人才培训等要素的分类指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成都市在全省房地产行业龙头地位,加强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好成都市在全省房地产行业的引领和带头作用。绵阳、德阳、南充、泸州、乐山、遂宁、自贡、宜宾、内江、达州、攀枝花、西昌等城市要进一步保持市场发展的良好势头,着力提升开发品质,扩大市场规模,加大监管力度,优化服务环境。其他城市要采取措施,提高开发强度,促进市场快速发展。甘孜、阿坝、凉山三州要着力培育市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重点景区商业地产的规划管理。
(五)加强协调配合,大力实施房地产市场全程监管
“十二五”期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工商、发展改革、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履行对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市、县可成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协调小组等专门机构,负责本辖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并制订监管职责、监督范围、监管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方位介入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大格局。
1、大力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过程的监管。要将资质审批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市场准入与清出的良性互动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市场主体的健康与活力,防止企业骗取资质、资格行为的发生。强化对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要将开发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住宅建设质量、交付使用、销售行为等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体系,作为日常检查的内容;对信用不良、管理差、违规行为多的企业要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对严重违规的企业要依法采取资质降级等措施予以处理。
2、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监管措施。通过建立商品房销售现场日常巡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机制,加大曝光和查处力度,及时发现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房销售信息监控,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销售现场进行公示的信息内容,不得拒绝、岐视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减少商品房销售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矛盾纠纷。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推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十二五”期间全省十八个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商品房交付使用制度,加强商品房质量管理,强化质量保证机制,确保单体工程质量、节能环保性能、基础和公共配套设施符合交付使用的要求。加大对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囤积房源、捂盘惜售、恶意哄抬房价、发布虚假广告、提供不实价格及销售进度信息、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
3、切实搞好物业服务监督。规范引导物业管理行业,严格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逐步建立地方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建立健全与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推动物业服务与物业收费市场化进程。加强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的针对性、可行性,规范物业合同管理,界定物业服务职责,加大合同履约控制管理,有效降低物业服务风险和服务投诉。
4、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监督管理。进一步调整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法规体系,指导各地制定规范房屋征收和补偿的程序。通过程序公开,引入专家建议、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相结合的机制,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征收行为,加强对从事房屋征收业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健全房屋征收与补偿投诉机制,提高房屋征收与补偿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及时掌握和化解房屋征收与补偿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为市场监管提供基础保障
“十二五”期间,全省要完善网上签约备案工作,着力推进县级城市网上合同备案制度的建立,尽快建立二手房网上签约备案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二手房交易和价格变动情况。加强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到2015年末,全省所有市县要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完成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联网,提供完整的相应信息。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建设,2012年前,完成省、市、县三级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全省房地产交易数据与省级监管系统联网。加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2年底前,完成市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省级信息系统联网,2013年底前与部信息系统联网并定时报送数据。
(七)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提高住宅建设质量
“十二五”期间,我省要全面推动住宅产业化,加快房地产业优化升级。以科技为依托,大力推进节能、省地、绿色、环保的住宅产业化建设。不断加大住宅性能认定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住宅产业化。进一步提高住宅的规划设计水平和施工、监理水平,逐步形成系列化开发、规模化生产、商品化供应、社会化服务的生产和供应体系,实现住宅建设的标准化、工业化、部品化和集约化。全面推广住宅全装修,通过不断完善住宅全装修的推进机制和激励机制,到“十二五”末,全省住宅全装修比例要力争达到40%以上。不断提高住宅建设的科技含量,研究开发节能、节水、节材的技术,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尽快得以应用。
(八)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市场法制环境
加强房地产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进一步健全房地产业法制体系。“十二五”期间,完成《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等一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推进房地产业发展的法制化、规范化。
(九)加强行风政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十二五”期间,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用科学的理论、完善的政策武装头脑,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和业务工作同样重要的位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扎实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流程、办事制度、服务类型和模式、服务设施标准化,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
全省房地产系统要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