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走自己的“专用天桥”,让百姓说去?
时间:2011-06-13 10:00:07  来源:红网  作者:郭鑫 

    近日,一则题为《南宁市最独特的一座立交桥交通厅专用》的网帖在网上传播,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回应称“专用”“有历史原因”。市民称桥上有保安巡逻,普通市民根本无法使用。要从马路一面走到另一面,要么绕道百米开外的斑马线,要么在车流中穿行。(6月11日《新京报》)

    公务员有专用房,有专用车,现在连天桥都有专用的,这么好的福利待遇怎能不让公众羡慕嫉妒恨。

    据新闻报道,交通厅大门和交通厅生活区大门正对着,过马路极易发生危险,为了职工的安全,于是向上级申请建设这座天桥。从安全角度看,建天桥有一定道理。但将天桥变为职工专用,理由并不充分。

    首先,建天桥的资金是从哪里来?如果是职工个人集资,另当别论。而如果用的是公帑,是公共资金,那作为纳税人的公众理所当然可以走。公款建的天桥只让公务员走,不管原因是什么,都是以权谋私。

    其次,公众也有过桥的需求。马路车多,谁过都有危险,不分是交通厅的人还是普通的过路人。天桥建成了,交通厅的公务员倒是安全了,却把危险留给了其他过路人。普通人站在马路看天桥,真要发出“为谁辛苦为谁忙”的感慨了。

    当初交通厅以便于封闭式管理为由,拿公款建专用天桥,已属不对,现在交通厅以“历史原因”来搪塞公众,应付舆论,更是不对。现在的车流比起建天桥时,不知多了多了倍,路面的风险更是越来越大。这个时候还以历史原因为借口,不对公众开放天桥,摆出一副“走自己的天桥,让老百姓说去吧”的面孔,这岂不是将错就错,继续置公众安危于不顾吗?

    一个单位爱护自己的职工,无可厚非。但交通厅是政府部门,是纳税人的钱养着的。其做事情,不能仅从自己部门出发,更要从公众的角度考虑。在想到自己职工过马路有危险的时候,更应该想到普通老百姓过马路也有风险。在建天桥让职工避险的时候,更应该想办法让公众安全过马路。

    为官者,善待自己的职工,是小善。善待自己的百姓,才是大善。行小善,而妨碍大善,是本末倒置,必然引起以权谋私的争议。而行大善,而忘小善,也不可取。如果化小善为大善,把对职工的爱,推及到百姓身上,才是善政,才能得到百姓的理解和支持,才是为官之道。(郭鑫)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