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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停车设施有偿向社会开放办法需9月底前出台
时间:2019-07-26 11:57:35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李泽伟 

  7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继续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伟作了关于检查《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到本市道路停车改革和电子收费工作有序推进,城六区和通州区施划道路停车位4万余个,按照规定,今年9月底前,要出台发布“停车设施有偿向社会开放办法”,10月底前要制定出台“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管理办法”,2020年出台发布“停车信用机制实施办法”,尽快构建停车信用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

  城六区和通州区施划道路停车位4万余个

  李伟介绍,今年5月以来,7个执法检查小组赴城六区和通州区多地进行实地检查,召开了8次座谈会,16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并委托第三方开展了调查。

  “停车条例”自去年5月1日施行以来,“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要求得到贯彻实施,本市道路停车改革和电子收费工作有序推进,基本杜绝了乱收费、黑收费和议价现象,消除了社会对“路边停车费去哪了”的疑问,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路段不规范停车现象大幅减少,缓堵效果明显。城六区和通州区施划道路停车位4万余个,自今年1月1日实施道路停车改革至7月中旬,在新施划的道路停车位停放过的车辆达到271万辆,累计服务车次1261万次,产生计费订单618万单,金额实缴率71%。王府井、南锣鼓巷周边等26条胡同实现了不停车。居住停车区域认证工作取得进展,城六区为符合条件的2.96万辆车办理了居住认证。

  “非机动车条例”和“决定”自去年11月1日施行以来,非机动车登记上牌和超标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政策稳步实施,截止4月底,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标识229.6万副,目前全市共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45.7万笔。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从2017年的235万辆调减至去年底的191万辆,施划车辆停放区和禁停区共1.9万余处。快递车辆实行了标识、编码、投保、技术要求和人员培训“五统一”管理。

  存在停车资源挖潜不充分等问题

  李伟介绍,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停车资源挖潜不充分,停车泊位利用率低。社会单位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泊位没有得到有效共享利用,有的地下停车设施收费高,甚至出现了闲置和挪作他用的现象。二是违法停车现象时有发生,常态化管理不到位。当前,医院、学校周边等停车秩序亟待治理,重点路段违法停车、电动汽车专用泊位被非法占用等问题依然存在,执法力度和覆盖面还不够。三是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缺乏有效监管。违反通行秩序的现象比较普遍,安全隐患突出。

  此外,快递、外卖等行业用车规范管理不到位。目前行业用车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一些企业还在大量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驾驶人闯红灯、超速、逆行等现象比较普遍。最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投入、使用和管理还不够科学,有的经营企业还存在不能及时退还押金等问题。

  明年要出台停车信用机制实施办法

  针对这些问题,报告提出四方面建议。一是加快完善法规配套规定和标准,并提出明确时限。“停车条例”明确要求制定12项配套制度规定,目前还有3项没出台,今年9月底前,要出台发布“停车设施有偿向社会开放办法”。出台发布“公共建筑配建停车泊位的标准”,2020年出台发布“停车信用机制实施办法”,尽快构建停车信用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

  涉及“非机动车条例”和“决定”的配套制度办法共4项,已出台3项,今年10月底前要制定出台“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管理办法”。这些配套规定没能按时发布的,市政府应按照《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

  报告提出的第二个建议是严格法规实施规范交通秩序,对同一车辆同一地点多次违停的,要纳入停车信用机制实施联合惩戒。三是依法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包括在符合条件下设置夜间周边路段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放需求。学校周边设置即停即走泊位等方式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四是进一步强化法规实施的科技支撑。

  快递行业拟逐步用新能源货车替换电动三轮车

  市商务局等部门提交了关于“两条例一决定”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市商务局介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中,要求出台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管理办法。

  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工作思路、鼓励重点企业发起成立“北京末端配送服务企业联盟”,联盟将出台快递电动三轮车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争取对用于生产生活必需品和日常消费品运输需求的新能源货车给予五环内通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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