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人、地、钱”等关键要素,山东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经过试点引路、强力推进,截至2018年底全省常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1.18%和50.94%,新型城镇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推广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山东多地先进经验入选。
据介绍,山东先后有三批14个地区入选国家城镇化综合试点,数量全国最多。此次被推广的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中,邹城设立城市社区、企业集体户解决无房外来人口无处落户难题;山东开通省内跨地域户口迁移网上一站式办理业务,方便外来人口落户城市;济南中欧装备制造小镇发展装备制造产业,打造城市产业升级新支点;威海、诸城、济南章丘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先进经验位列其中。
上述经验做法分别聚焦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新型城镇化试点重点任务目标,成效显著,对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示范作用。除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外,山东还选取了27个试点,分三批开展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第一批省级试点地区典型经验也已印发,聚焦“人”的问题、“地”的问题、“钱”的问题、“要素配置”问题、“载体建设”问题,总结了12个方面的典型经验供全省各地借鉴吸收。
目前山东城镇化工作仍存在城镇化发展质量不够高、城市群协调发展机制不完善、土地利用方式不集约、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不健全等困难和问题。山东将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等措施推进重点人群落户城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过促进城乡要素流动、推动城镇设施延伸等破除城乡一体化发展阻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同时进一步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增强山东半岛城市群综合竞争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镇宜居水平;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管理,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聚力特色发展,更好发挥试点牵引作用,推进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