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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 卖地收益按比例计提
时间:2011-06-09 13:26:27  来源:南方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

会议指出,我国财政教育投入持续大幅增长,已成为公共财政第一大支出。2010年全国财政教育支出相当于公共财政收入的17.6%.但要清醒地看到,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今明两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着力向教育倾斜,更加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一要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各级政府安排支出预算时,要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二要进一步增加公共财政预算对教育的投入。2011年和2012年,各省(区、市)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都要明显提高。

三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四要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支持实施重大项目,切实减轻人民群众教育负担。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4%目标:国务院四管齐下,决心明年将“账”还清

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这一目标源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在参加江西省代表团全体会议时也说,“我明年一定把这个‘账’还清!”昨日温家宝坦言,实现这一目标“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如何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事实上,“4%”政策由来已久。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就提出,到2000年年末,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达到4%.

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第54条也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

2006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规定,“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

然而截至目前,这一目标仍未实现。此前18年中,2008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历史最高,仅为GDP的3.48%.

去年以来,教育经费所占GDP比例被再次提上日程。今年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4%这一目标。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在参加江西省代表团全体会议时说,“我明年一定把这个‘账’还清!”

昨日会议是温家宝今年第三次公开强调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2012年的时间期限在即,如何保障4%这一目标?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安排支出预算时,要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认为,这一目标达到并不难,关键是地方政府增加教育投入。在教育经费中,中央财政投入占比例较少,中央只负责转移支付和部分央属高校经费,经费至多占二三成。因此,各级地方政府保障教育支出是关键。

为何18年前制定的目标拖至今日仍未实现?据了解,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既取决于财政性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取决于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然而,我国近年来GDP增速迅猛。我国2009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仅为20.4%,低于各国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制约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进一步提高。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袁振国认为,以前没有达到,总体上是由于教育经费增长速度快,但由于经济总量增长快,因此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就相对较小。因此以后在经费调整上,需要各级政府配合优先发展教育。

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此前,教育附加费只针对国内企业征收。去年下半年开始,外资企业纳入征收渠道。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认为,不仅仅扩大教育经费,目前内外资企业税收一体化,也是国民待遇一视同仁,内外资企业得到公平对待。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这是解决财政来源的重要方法。但他同时认为,目前教育经费之所以不足,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是现有财政开支中,三公消费占据多数。因此,也建议制止三公消费,从一定程度上弥补教育投入。

对于“全面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袁振国指出,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地方没有完全征收教育费附加,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其根源包括认识问题、地方经济困难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随着人们对教育投入认识性的提高和经济水平提高,全面开征教育费附加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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