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气到处散发、废水直排小河、废渣随处燃烧——央视《朝闻天下》报道,哈药总厂偷排乱放,排放的臭气熏得附近居民夏天不敢开窗,污水直接排入一条小河,固体废渣简单焚烧后不再管理。对此,哈尔滨市环境监察支队表示,据他们调查,直接原因是药厂污水处理设备出现故障。因为目前污水处理设备还在检修,环保部门已经严令哈药总厂对部分产品进行停产或减产,降低排出废水的污染浓度。
哈药总厂因为满天飞的广告而为大众所熟知,很难想象这样一家以“做良心人,制精品药”自诩的企业,竟然以这样的姿态践行环保义务的。广告词再响亮,一回到违法排污的现实,就露了馅。
污染企业的傲慢猖狂也不是一日炼成的,事实上,早在2009年8月,《人民日报》就对哈药总厂排放臭气扰民和侵害民众健康一事进行过报道;黑龙江省多位政协委员更是就此连续两年联名提案。哈药总厂长期偷排乱放,当地环保部门难道就毫不知情?
毋庸讳言,这又是一起典型的污染事件。因为哈药总厂是全国医药“百强企业”,是当地的利税大户,所以执法部门对其格外关照。殊不知,越是知名企业越应做好环保表率,越是利税大户政府部门越应严格要求。因为知名企业理应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而政府部门在管好知名企业后才更有公信力去管其他企业。知名企业的恶劣环保现状,其实就是当地环保执法失职的一面镜子。
前环保局局长曲格平曾说:改革开放以来的25年间,环保计划中定下的指标从未完全完成过。这是因为在以GDP为中心的落后发展观作用下,污染企业的污染行为不但无损于官员政绩,反而是污染得越多GDP越高,政绩也就越大。哈药总厂的傲慢污染,很大程度上昭示着这种旧有发展理念仍在当地延续,并没有将转变发展方式落到实处。
哈药总厂可以不做大企业环保典范,但至少不要做肆意排污的特权典型。国家环保法规必须得到尊重,周边居民健康利益必须得到维护,傲慢排污的哈药总厂当要严惩,失职渎职的监管部门更需严查。在哈药总厂违法排污问题上,除追究企业违法责任之外,是不是也该追究某些政府部门的监管之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