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 评 人:于长江
人物身份: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专家委员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 研究员
北京大学深圳人文学院 执行院长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副主任
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 副所长
研究领域:城乡区域发展、民族与民俗、社会治理、社会工作、艺术群落
主要教学:城市社会学、艺术与社会、族群研究
清明前几天,一件本来与清明没有任何关系的事,却生生引起人们相关的联想,那就是某大城市某街区强制统一沿街商户招牌匾额,而统一设计的颜色,居然只有黑白两色搭配,造成“满眼都是墓地风”的奇葩景致,令人哭笑不得,此事引起网上一片质疑之声。其实,此前还有媒体爆料过在另一街区人行道上出现一片景观墙,造型类似“墓碑”,也引发市民调侃。
据后续报导,相关部门已经承认,在“整治”过程中“颜色搭配考虑不够周全”,并表示“诚恳接受网友意见”,并责成“及时整改”。
这种知错就改的态度固然很好,但这么一建一改,浪费了纳税人的钱不说,更重要的是损害相关部门的公信力,销蚀了设计者的专业严肃性和权威性,影响公众对各种专业团队的信任。
这件事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性错误的个案,关键问题是,这样一个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生活和环境景观的设计,究竟是由怎样的选择和决策机制,才能造成如此结果?
查一下新闻背景,发现这个吸睛设计,是目前全国多个城市正在兴起的统一沿街商户牌匾风潮的一部分,它暴露了当下城市建设和管理在理念、目标、方法和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牌匾设计首先要考虑的因素之一是当事人的审美,但审美又是个主观的东西,不同个人可能有不同偏好,不同行业的门面也有不同的审美习惯,很难讲绝对意义的好坏对错,实在不该整齐划一。
商户的招牌匾额不是纯艺术创作,它不仅要有审美,更重要的是实用功能,会决定门店的辨识度和广告效应,直接影响到用户的经营,可以说,招牌设计本来就是商户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应该主要由店家自己决定,同时也自己承担效果,而外力强势改变招牌的做法,也就是干扰市场运行——如果改变招牌后,营业额下降了,这个损失谁来承担?—— 除非有关部门准备为之担责。
牌匾是城市空间设施的一部分,有一定公共性,需要某种程度的管理,主要是为了保持商户之间公平竞争和公共安全,比如规定牌匾最大尺度、坚固度等……这种管理主要是设定底线标准,尽可能保持最大自由度,而不是越俎代庖介入具体设计。
对招牌、匾额、广告牌的管理属于公共事务,管理者是受公众委托做事,是公务,不是私事,不该简单地以少数个人爱好取向为标准,而是要对公众——包括居民、商家、消费者和一般市民等——负责;具体决定,应该经过各方讨论,有不同意见,要多方协商,找到一个“虽不能人人满意,但至少都能接受”的公共规范。有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智慧,体现在最大限度协调利益相关方,形成共识,制定最具兼容性和包容度的规范,避免造成公众立场的严重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