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财政部条法司公布2019年立法工作安排,《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立法安排中未提及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表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大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3月15日,《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郭玮表示,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主要由全国人大负责。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做大量的前期研究,包括对过去一些地方进行的房地产税试点,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从国务院方面,还要进行大量调研,为立法做好基础性工作。这方面的一些工作,有关部门已经在有条不紊推进。
在财政部公布的立法工作安排中,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彩票管理条例(修订)的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
据财政部3月20日消息,财政部条法司公布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
具体包括:一、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彩票管理条例(修订)的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
二、积极开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修订以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发布实施。
三、对政府采购法(修订)、国家金库条例(修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财务通则(修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进行立法研究,争取尽早形成立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