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06 13:57:16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马涤明
近日,北京市交管部门再次推出“放管服”便民新举措:本市103家4S店可代为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其中80家4S店,群众购车后可直接在店内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现场领取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享受正式号牌邮递到家的贴心服务。
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职能社会化之后,新车上牌也可以在4S店办理,车管部门又一个行政职能交给社会。在为这样的简政放权举措点赞的同时,更希望类似更多的行政职能从政府部门“放”到社会上。
简政放权的原则,并不是说“放”得越多越好,而是该放的放,把政府部门没必要的职能、不该管的事务,交给社会组织去办。以新车上牌来说,过去政府部门直接管理或有必要,但在网络时代、互联网+早已在部门无障碍的情况下,这种业务与行政管理的关系已不是很密切。
众所周知,新车上牌的程序,主要是车辆相关信息录入到车管所信息系统;之后的车检程序,是车检员对车身、车架号、发动机号等关键部位拍照,然后上传到车管信息系统中;然后是车管大厅人员根据前述程序录入的车辆信息进行收费、制作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号牌,并审核交强险情况。
显然,这些业务完全可以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一样,由社会组织承担,车管所则可以通过其上传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发证。这种职能放到社会上,不是取消行政管理,而是行政管理的简化。
如此“放管服”之后,一是群众便捷了,买车、上牌都在一个地方办妥,减少了办事成本。二是行政成本降低。因为车辆注册登记、上牌这些管理和服务业务的技术含量不是很高,但程序较多,而行政部门编制一定的情况下,各地车管部门都雇用大量的临聘人员做这些事。上牌业务实行社会化服务后,车管部门的人力、财力资源都可以实现降低或优化到其他岗位。这样的“放管服”与资源优化,应为更多行政部门所借鉴。
机动车检验、年度审验、新车注册登记上牌业务放到社会上之后,驾驶员考试业务能否也参照这种模式,交给社会组织来办?之前因各地驾考积压,以及考官“收红包”、驾考腐败问题时有曝出,舆论中一直有“驾考业务放开”的建议。事实上,驾照的本质是一种资质,培训可以由社会组织承担,考核与发授资质证,也完全可以由社会组织承担。而政府部门应该退居到监督位置,变成纯粹的裁判员,把精力侧重于行业监督执法,监督资质培训与考核发证机构的依法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