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嵘:城市化委员会顾问、中国社科院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各位下午好!正如李津逵老师所说的那样,我从去年3月份开始,用18个月自驾车走了8万公里,把祖国大地的南北东西走了一遍,又做了社会调查。我首先讲一个故事给大家听。
我到了山西的五台山,五台山有一个五台县,其中一个村庄,一个人都没有。为什么呢?我到这个村庄去访问,连村支书都没有了,村支书都到外面打工去了,他告诉我一个理由:这个地方缺少学校,所有孩子上学必须到镇里去,所以一家一户开始往外面走,越走越小,最后没有了。那个村支书告诉我:“你给我25万块钱,我把村子卖给你。”
我曾经写了一篇文章,写到这个村支书都到外面住的无人村落。我们找了五台县的领导人,说这个地方为什么就不能有学校,他告诉我,要搞城市化,希望孩子走向城市。
这个事情给我一个很深的思考。我又想:这个村庄为什么走到今天这个空无一人的地步?源于在城市化进程中,有很多问题我们没有想到。
今天研究城市化,主要有三个问题需要考虑。
第一,我们的城市化是二元结构的城市化。在这个过程中,户籍土地和资源分配的方式是二元的。这个二元方式决定了,许多情况下可能是我们今天没有思考的问题。
第二,我们国家的城市化,南北、内陆和沿海地区的差距非常大。
第三,我认为最关键的问题是,由政府主导推行的城市化。实际上不但是城市化,我们所谓的乡村建设也是在政府指导下建设的。我们考虑城市化和乡村振兴的时候,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走完中国,你会发现我们所谓的指标不一定是最好的。我到了宁夏,宁夏城市发展不错,把农民户口改成城市户口,农民不高兴,因为农村户口可以拿到补贴,所以指标并不一定是最好的。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则我们可能已经忘记了:公平原则!没有公平原则,所有人就没有获得感。对许多样板村,我是持怀疑态度的,因为不公平。今年我到杭州市一个村庄去演讲,我说在我看来,乡村振兴也好、城市化也好,资源的公平性是非常重要的,我认为这有关社会的正义、也有关社会矛盾的减少。假如我们只是看到样板,假如我们只是追求数据,我想结果可能不是我们所需要的。
我们城市化委员会今天最伟大的地方,在于我们意识到城市化进程乡村的重要性。我今天的简单感言是:在强调乡村振兴的同时,一定要注重公平原则。如果没有公平原则,这个“振兴”可能不是我们所需要的。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