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我国垃圾处理起步晚了约30年。”住建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刘晶昊说,从国外经验来看,垃圾管理一般要经过起步立法阶段、集中设施建设阶段、精细化管理三个阶段。未来5年,我国的垃圾处理将逐步过渡到精细化管理阶段,而垃圾分类是其中重要一环。
刘晶昊称,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重视垃圾处理问题,在相关政策中明确提出了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化及资源化等要求,但实际工作重点则放在最基本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上。直到2000年6月,建设部将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纳入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开始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尝试和探索。
其实,我国的废品回收走在“前头”。在刘晶昊看来,我国垃圾分类实际上做得并不差,资源回收率为30%~40%。因为强大的拾荒大军和废品收购大军,每天都做着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的工作。与多数国家由一个部门进行垃圾管理的体制不同,我国的废品回收归商务部管,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等则归住建部门主管。经过废品回收这一环节,剩下的生活垃圾再进行分类利用价值相对较低,这也导致分类难度变大。
刘晶昊认为,要解决垃圾分类难题,以下四点很关键。第一,商务部和住建部两个部门需密切结合,单靠住建部门的环卫体系,花再多钱也很难做好。第二,先落实“下游”再做“上游”。应优先把可回收垃圾的收集方(如厨余垃圾回收处理厂、钢铁垃圾回收处理厂)找好,把下游打通,这样分类的垃圾才能有去处,进一步让资源得到优化利用。第三,设立专项废品回收计划。德国、美国、日本等都是针对特定的固体废弃物进行资源回收,并设定专项计划,比如金属罐类、玻璃瓶类、灯管类、电池类等。第四,应建立以回收量为核心的分类回收管理体系,把回收多少资源作为关键,而不是投入了多少人力、物力,做了多少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