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杭州市政府近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进驻镇规划师、乡村规划员制度,进一步提升全市乡村规划管理水平。
自9月9日起施行的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区、县(市)政府选择知名的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机构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为辖区乡村规划管理提供技术支持。鼓励大专院校加大与区、县(市)政府合作,参与乡村规划设计实践和乡村振兴跟踪研究。
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试点先行、全域覆盖、全程服务”的基本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进驻镇规划师、乡村规划员制度,建立乡村规划联络员队伍。
杭州市政府指出,各级政府要加强资金保障,将乡村规划编制经费和驻镇规划师、乡村规划员、乡村规划联络员制度保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