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市新型城镇化进程,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近日,经阜阳市政府同意,《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印发实施。
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
《若干政策》有10条内容,其中提到,将全面落实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29%以上。
同时,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建设1个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5个左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训基地,10个左右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培训农业转移人口不低于城镇化后未就业总人数5%。到2020年,全市城镇失业人口、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接受免费或补贴就业技能培训率不低于95%。
完善转移人口社会保障体系
对于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农民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进城农民购房的信贷支持。
同时,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持农民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教育上,畅通入学渠道,按照“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的要求,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享有与流入地少年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
落实“人钱挂钩”
“人地挂钩”政策
将全面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钱挂钩”政策。建立财政奖励机制,设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专项奖励资金,奖励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县、市、区。
还将全面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地挂钩”政策。实行差别化进城落户人口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对落户人口的保障房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应保尽保。
有序开展乡改镇、镇改街及乡镇合并等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培育建设一批特色小城镇和特色小镇。
另外,还将拓展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制度、积极盘活农村资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