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水利部了解到,今年下半年水利部将以河长制、湖长制为平台,开展全国河湖采砂、水库垃圾围坝、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一些地方河湖非法采砂、堆放垃圾、倾倒污水、乱占岸线、垃圾围坝等问题依然突出,严重影响河湖管理正常秩序和良好生态环境,水利部将集中组织各地开展四个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清理整治非法堆砂场,维护河湖采砂管理正常秩序。建立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核心的采砂管理地方责任体系,严格规划、许可、监管、执法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不断健全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开展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全国水库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治理垃圾围坝问题,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餐饮趸船、长期“占而不用”的岸线利用项目、违反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岸线利用项目。
——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大排查行动中发现的河湖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对照点位清单,清理一处、销号一处,2018年年底前完成集中清理整治。
截至目前,全国已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2万多名,28个省份将河长体系延伸至村,落实“最后一公里”河湖管护责任;纳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的2865个湖泊,有2327个湖泊已设立湖长,其中18个省份已完成名录内湖泊湖长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