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31日电(杨昕、江国成)记者5月3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加快促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提高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技术及环境保护水平,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和健康发展,我国已初步确定第二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名单。
根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初选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部门已初步选择确定了15个园(区)开展前期工作。
“城市矿产”是对废弃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化发展的形象比喻,是指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产生和蕴藏于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家电、电子产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料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贵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个别工业化国家利用回收再生的铝金属可基本满足国内需求,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根据两部委的通知,中央财政将安排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城市矿产”资源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基地的“城市矿产”资源新增加工处理能力建设(含升级改造),示范基地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示范基地“城市矿产”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首批选择确定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包括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安徽界首田营循环经济工业区、湖南汨罗循环经济工业园、广东清远华清循环经济园、四川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宁波金田产业园、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等7家区域性资源循环利用园区。
按照规划,到2015年,这7家示范基地将形成年加工利用再生铜190万吨、再生铝80万吨、再生铅35万吨、废塑料180万吨的能力。
据业内人士介绍,同利用矿石冶炼金属相比,生产同等再生金属消耗的电力等能源资源要少得多,节能减排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