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针对社会各界都十分关心的住房问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相关部署有了新变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棚改今年开工580万套、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加快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今年开工580万套。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
自2016年“930”新政后,楼市调控已成主基调,正在进行的2018年“两会”再一次提到了房地产的平稳发展。通过对比往年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表述,很明显,2018年房地产的走向仍以“稳”为主。
国家统计局在两会前发布的2018年1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显示,一线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二三线城市涨幅回落。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涨幅连续16个月回落。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认为: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房地产的内容在“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第一条第2点,而今年则在最后一条的第5点,排序的明显后移。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在于今年并未提及“房地产库存”,说明经过去年一年时间,三四线城市房地产的库存去化较为理想,已经不会对实体经济形成威胁;另外一方面原因则是覆盖全国的房地产调控深化,重点城市的房价涨速得以控制,包括一线城市在内的热点城市房价逐月下滑,调控目标已经得以实现。调控进入平稳阶段,市场回归自主调节,房地产行业进入休生养息的状态,为经济发达、外来人口占比较高的一二线城市打开了复苏的时间窗口,而三四线城市则仍需依托“棚改计划”撬动刚需。
杨伟民:房地产有泡沫,不要主动挤破也不能吹大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3月4日在住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市场现在是有泡沫的,尤其是在一二线城市,但三四线城市还可以。这个泡沫既不要主动挤破,也不能继续吹大。房地产领域的风险释放需要长期的过程逐步推进,比如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就需要比较长的过程,这需要立法方面的措施。
王蒙徽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谈抑制房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3月19日在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上表示:去年以来,相关部门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预期出现积极变化。他强调:将大力推进公租房建设,将年轻教师、医生、环卫工人等群体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王蒙徽说:“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他强调:要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王蒙徽说,要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继续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公租房建设,建立和完善差异化调控政策体系及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约谈十城市负责人坚持楼市调控
两会之后,住建部负责人就房地产市场调控问题,于4月份相继约谈了西安、海口、三亚、长春、哈尔滨、昆明、大连、贵阳、徐州、佛山等10个城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强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因城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约谈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稳房价、稳租金的调控目标;要加快制定住房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增加有效供给,抓紧调整土地和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中小套型普通住房;加强资金管控,有效降低金融杠杆,防范市场风险;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遏制投机炒作,支持和满足群众刚性居住需求。
十个城市政府负责同志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地方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立即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市场稳定。
这次约谈再次强调,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这是继全国两会“部长通道”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再一次表明坚决的态度。
住建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文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
完善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成为眼下房地产市场的重点工作,4月25日,中国证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开展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物业已建成并权属清晰,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标准符合相关要求,已按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相关手续;物业正常运营且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原始权益人公司治理健全且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通知》明确优先支持大中型城市、雄安新区等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区域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的住房租赁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鼓励住房租赁企业结合自身运营现状和财务需求,开展资产证券化。
与此同时,多个省份明确提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针对住房租赁的金融支持政策纷纷落地。业界认为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将有助于盘活住房租赁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人大代表呼吁健全租房市场立法,保障“租”有所居
全国人大代表、58集团CEO姚劲波表示,中国大城市的租赁市场非常庞大,但租赁市场建设仍面临着诸多瓶颈,因此他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规范租房市场,保障“租”有所居的建议》,希望政府进一步推动“租购并举”等制度的落实,健全租房市场立法,增强承租者的“安全感”,进一步放宽承租人租房时的公积金提取限额,并考虑租金抵扣个人所得税。
他建议,一方面,要推动住房租赁制度建设,破除“买房才是安居”的固有观念。希望政府进一步推动“租购并举”等制度的落实,从政策层面予以保护,逐步使租房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获得与买房居民同等的待遇。同时,要让更多年轻人进一步增加对于租房的接受度,改变“买房才是安居乐业”的传统观念,建立更加积极的置业观。
第二方面,要健全租房市场立法,增强承租者的“安全感”。通过国家层面的法治手段,遏制各种租房乱象,让租房如同购房一样住的放心。希望政府加快补齐租房市场立法领域的短板,完善房屋租赁制度顶层设计,明确房屋租赁双方权益和中介公司责任,建立快速解决房屋租赁纠纷机制,让解决租房纠纷问题有法可依,同时在交易环节加强承租者权益保障。
第三方面,鼓励多方主体加入到租赁房源的供应和建设上,引导人们将闲置住房用于出租,加强租赁房源多渠道保障。另外,政府、房地产企业和专业化租赁机构应多方合作,在大型工业园区、商业区周边增加经济型公寓,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就业和生活。
五部委联合发文规范主题公园建设严防出现“假公园真地产”项目
近年来,各地先后建设了一些主题公园,成为旅游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业态。与此同时,主题公园建设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委2018年4月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防止一哄而起、盲目发展、重复模仿、同质化竞争,防范地方债务、社会、金融等风险;要严控房地产倾向,对拟新增立项的主题公园项目要科学论证评估,严格把关审查,防范“假公园真地产”项目。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政府建设的各类公益性城镇公园、动植物园等不属于主题公园。什么样的公园才是主题公园?主题公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兴建的,占地、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实行封闭管理,具有一个或多个特定文化旅游主题,为游客有偿提供休闲体验、文化娱乐产品或服务的园区。主要包括:以大型游乐设施为主体的游乐园,大型微缩景观公园,以及提供情景模拟、环境体验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影视城、动漫城等园区。
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指导意见》将主题公园划分为特大型、大型和中小型3个等级。总占地面积2000亩及以上或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为特大型主题公园;总占地面积600亩及以上、不足2000亩或总投资15亿元及以上、不足50亿元的,为大型主题公园;总占地面积200亩及以上、不足600亩或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不足15亿元的,为中小型主题公园。
《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市场主导、坚持因地制宜、坚持聚焦主业、坚持创新发展等4项原则,并从3方面提出12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在科学规划方面,要合理界定范围,明确主题公园定义和概念;要明确规模等级,按照占地规模和投资规模划分为特大型、大型和中小型;要科学论证发展,省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研究主题公园项目的数量和布局;要合理规划布局,主题公园选址避免与住宅等人员密集的区域交叉叠加。
二是在严格规范方面,要严格用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要严守生态红线,严禁以主题公园建设名义占用各类保护区或破坏生态;要严格核准程序,严格履行相关核准规定,不得擅自下放核准权限;要严控房地产倾向,严格控制主题公园周边的房地产开发,不得与主题公园捆绑供地、捆绑审批;要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求地方量力而行,不得因主题公园建设增加地方政府债务。
三是在提升质量方面,要丰富文化内涵,讲好中国故事,鼓励文化创意;要提高科技含量,支持主题公园企业促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要壮大市场主体,加强自主创新,注重品牌建设,培育品牌企业。
《指导意见》要求,省级政府对本地区主题公园建设负总责,要强化政府债务风险意识,对主题公园项目建设进行充分论证,统筹研究本地区主题公园建设发展工作。中央相关部门要在行业指导和宣传引导,以及主题公园项目的核准、用地、环评、规划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加强监管。培育和支持主题公园及相关行业协会发展,健全完善主题公园行业协会管理。